二、保险综合统计数据库报表的管理
(一)报表类别。本数据库报表均为年度报表。
(二)统计期限: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为一个统计年度。
(三)实行逐级汇总的报表,应做好统计基础建设,实行合理的单证流转程序,建立健全统计台帐。
(四)省及省级以下分公司在满足总公司数据库报表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所辖区内实际需要,建立和搜集补充的数据资料。
(五)编制本报表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虚报不瞒报,要做好数据的复核和审查,建立起由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分别签章的规范性制度。
(六)本数据库报表资料具有全面、系统的特点,属于公司的机密资料,应严格按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管理、装订和保管。计算机数据盘也需严格保管,确保数据安全。
(七)本数据库报表建立后,要以此数据为依据,对保险经营状况及成果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对策建议。
三、保险综合统计数据库报表的具体编制
(一)国际再保险业务统计报表
表号:保综统T001
本表反映人保公司在世界范围内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保险机构之间进行的国际分保业务及经营效果情况。
1.统计货币单位为“千美元”,为各种原币(除美元外)按年底中国银行公布的折算率换算成的美元数与实际美元数之和。这样便于进行国际对比。
2.“分入”指人保公司根据一定的分保条件,在国际市场上接受其他保险公司分来的业务。
3.“分出”指人保公司将自身承保的直接业务的一部分或全部分散给其他保险公司的业务。
4.“保费”即分保费。分入保费指人保公司接受分出公司的部分保险责任而按一定比例收到的保险费;分出保费指人保公司由于向其他保险公司转嫁保险责任,而支付的保险费。
5.“手续费”指分保接受公司为分担分出公司因招揽业务所支付的费用,包括代理人手续费或佣金等,根据分保费数额按一定比例给予的费用。分保分入公司的手续费为付出,分出公司为接受手续费。
6.“赔款”指由于分入业务遭受经济损失而支付的赔款金额。
7.“摊回赔款”指分出业务遭受损失而向分入公司摊回的赔款金额。
8.“余额”指分保费、分保手续费、赔款等经过计算之后得出的余额。在分入方,余额为正数时表示盈利,余额为负数时表示亏损。在分出方,余额为正数时,说明分出业务亏损,余额为负数时表示分出业务盈利。计算式为:分入时,余额=保费-手续费-赔款。分出时,余额=保费-手续费-摊回赔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