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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海洋工程中、高级技术资格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

  4)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调查或监测项目从现场作业到资料整理和编写报告的全过程;
  5)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从现场测量到资料整理和成图的海洋测绘作业全过程;
  6)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观测站位选址、项目设置、资料代表性论证及观测方法研究的全过程,或有3年以上审核观测资料的经历;
  7)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海洋环境质量评价工作的全过程,并承担其中某一项的报告编写;
  8)作为技术骨干承担过一项遥感技术研究或遥感监测应用研究项目;
  9)承担实验测试与分析工作3年以上,能处理较复杂的技术问题,提供准确、可靠的测试分析数据;
  10)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海洋环境调查、监测仪器设备、系统研制、开发、生产的全过程;
  11)作为技术骨干熟练应用、维护仪器设备与系统3年以上;
  1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海洋计量检定和质量工作3年以上,熟练掌握计量检定、检验技术,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
  13)有参加过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技术)中心的技术工作的经历。
  3.业绩与成果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与成果之一:
  1)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专项奖;
  2)获得省、部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科技奖、专项奖;
  3)获得地、市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专项奖二项以上;
  4)参加完成一项国家科技攻关项目专题研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或二项以上省、部级基金资助项目,并通过验收;
  5)获国家专利并已转让或实施,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6)参加制定国家标准或技术规范一项,或行业(地方)标准或技术规范二项以上,并经批准实施;
  7)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较大型海洋调查测绘、监测项目,参与资料处理和技术报告编写二项以上,并通过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8)系统掌握台站观测和资料处理业务,获优秀观测员称号,或取得三个50班(或一个100班)无错情,或从事资料审核、报送连续3年全部无错情;
  9)参加完成浮标等观测平台作业方法的改进或资料传输技术研究,提高了安全在位率和资料接收率;
  10)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遥感技术研究或应用研究项目二项以上,编写相应的技术报告,并通过主管部门鉴定验收;
  11)熟练掌握实验测试与分析技术,在实验室互校等技术评比活动中,获得优秀等级二次以上;
  12)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一项以上海洋调查、监测、监视仪器设备与系统的研制和开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或参加过一项以上仪器设备新产品生产、质控全过程,并完成主要技术文件的编写;
  13)作为技术骨干应用、维护仪器设备与系统3年以上,保证科研、调查、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14)作为技术骨干参加过一种以上海洋计量器具、标准物质的研制、开发、生产全过程,并通过主管部门的鉴定验收,或参加三项以上计量或质量检定、测试、认证,并完成主要技术文件的编写;
  15)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的海洋调查、监测或海洋环境质量评价等技术成果被有关部门采纳,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16)在国家、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研究(技术)中心工作3年以上,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技术工作。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有以下体现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专著、译著、专题报告、技术总结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论文;
  2)在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论文二篇以上;
  3)主笔编写科研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报告等,至少有二篇以上被专家认为有重要参考价值;
  4)撰写过有档案可查的三篇以上有参考价值的技术总结或内部研究报告;
  5)作为主要作者或译者,出版过学术、技术专著或译著,或发表过累计5万字以上的译文。
  (二)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1.专业理论知识
  (1)全面系统地掌握本专业某一分支专业的理论知识,对分支专业的某一方向有较深入的研究,较好地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同时还应重点掌握以下专业理论知识:
  1)海洋调查与测绘:地球物理流体动力学、随机过程与海洋资料分析、海洋地球物理、计算机图形学;
  2)海洋观测与监测:海洋环境生态学、富集与分离化学、随机过程与海洋资料分析、现代环境海洋学、监测与实验新技术;
  3)海洋遥感:空间海洋学、现代光学与光学信息处理、微波物理、红外物理、随机介质中的波传播理论;
  4)实验测试与分析:海水痕量分析、富集与分离化学、电分析化学、海洋同位素地球化学;
  5)海洋仪器设备与系统:智能仪器系统设计、弱信号检测、数据压缩与数据通信、系统与控制;
  6)海洋标准计量:信息技术标准化、电磁测量技术、观代光学及光学信息处理。
  (2)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技术规范、技术规程和规章制度。
  (3)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所采用的高新技术,了解国际海洋科技和产业发展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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