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
公有制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1997年1月8日 交公路发(1997)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委、办),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上海市交运(集团)公司、天津市交通运输总公司:
现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公有制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关于深化改革加强管理搞好公有制大中型
汽车运输企业的若干意见
建国以来,交通系统汽车运输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在参加国家经济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运输服务等方面起到了主力军和排头兵的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八十年代道路运输市场全面开放后,汽车运输企业认真贯彻改革开放的方针政策,通过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和加强企业管理,使企业的活力和总体实力有所增强。但目前仍普遍存在着机制不活、管理不善、负担过重、资金短缺、效益不高等问题和困难,相当多的企业亏损,经营状况较差。搞好汽车运输企业是当务之急,要立足于企业自身的努力,加大改革力度,同时,各级交通主管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和必要的政策扶持,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增强活力,提高效益,在道路运输市场中更好地发挥骨干和示范作用。
在汽车运输企业中,公有制大中型企业占主体地位,是搞好企业的重点工作对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有关文件精神,现对搞好公有制大中型汽车运输企业(以下简称汽运企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深化企业经营机制改革,加强企业管理
1、汽运企业要坚持改革、改组、改造和加强企业内部经营管理相结合的方针,深入开展“转机制,抓管理,练内功,增效益”活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牢固树立市场意识、竞争意识、资本意识、效益意识。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进一步加快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加强企业管理,尽快实现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努力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和市场竞争能力,走出一条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发展之路。
2、继续完善以“风险抵押、租赁承包”为主要内容的各种形式的运输车辆或资产承包经营责任制。在推行承包或租赁经营过程中,要从实际出发,选择适合本企业的经营方式,并根据实施情况及时进行调整,使之不断完善,形成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本着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及时、足额收取承包费、租赁费并加强管理。承包到期后,必须确保企业回收资本,并拥有包括线路经营权、车辆牌证在内的无形资产。
3、从加强各项基础工作入手,扎扎实实地搞好企业内部管理。强化统计、会计核算、计量、票据等基础工作在企业经营决策和经营监督中的作用。对运输生产、收入、物资消耗、成本要有严格的统计、核算制度。企业管理部门对生产经营活动要进行有效的组织、协调,努力发挥大中型企业固有的整体优势和规模优势。要坚决纠正和防止承包经营中那种“大撒手”、以“包”代管、不利于企业长远发展的粗放经营方式和短期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