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保障措施
为实现“九五”期间培育和发展道路运输市场规划纲要的要求,必须认真贯彻中央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努力实施部发布的
《若干意见》,加大调控力度,改善管理工作,加强硬件建设,提高职工素质,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有关工作。
(一)多渠道、多层次筹集资金,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客货运输站场是组织运输生产必不可少的基础设施,同时也是社会公益性设施,必须加大投入,加快建设步伐,才能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培育和发展。
客货运输站场和市场基础设施要采取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投入的方针,同时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吸引社会其他部门、行业的资金,有条件的还可利用外资,多层次、多渠道地筹集资金来加快客货运站场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九五”期间,部将在“八五”站场建设资金补助的基础上,再增加一定数量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助45个公路主枢纽的建设。各省也要在开征的客货运附加费或公路建设基金中,增加用于客货运站场和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比例,企业(即建设单位)要按要求保证自身承担的配套资金按时到位。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客货运站及市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及时做好土地划拨,拆迁、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尽量缩短工期,早日产生投资效益。
(二)切实加强运输市场宏观调控和运政管理。
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道路运输市场,必须切实加强宏观调控和运政管理。
要认真搞好运力发展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坚持“先审批、后购置”的原则,严格执行道路运输业开业技术经济条件,把好市场准入关。要优先发展市场急需的性能良好、高效低耗的车型,优先发展专一车型的特约维修站,优先发展跨省、跨地(市)长途客运、零担货运班线以及农村、山区客运班线,到“九五”末,使运力结构和布局趋于合理。
要加强运价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坚决制止哄抬价格或竞相“杀价”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保障消费者和守法经营业户的合法权益。
要建立健全运政管理部门岗位工作规范,公开办事程序,增加开业审批和年审年检等项工作的透明度。要按照以源头管理为主,路检路查为辅的原则,改善和加强道路运政管理工作,要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查处无证和违章经营、欺行霸市等不法经营行为,维护好市场秩序。要督促经营者不断提高客货运输服务质量和汽车维修质量,形成以优取胜的竞争机制。要引导经营者转变观念,彻底改变传统小作坊式的落后经营方式,以产权为纽带,进行股份制改造,走上集约化经营之路,以取得规模经营的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