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关于确保大中城市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的通知
(1995年9月12日 交体法发(1995)83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天津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
党中央、国务院对搞好城市居民的“菜篮子”工作非常重视。城市居民的蔬菜供应影响到城市居民的日常生活,直接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抓好“菜篮子”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责任。
为确保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的畅通,进一步解决公路上乱设站、乱罚款、乱收费的问题,根据“交通部保障蔬菜运输‘绿色通道’畅通工作座谈会”提出的要求,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交通部门要提高对确保蔬菜供应“绿色通道”畅通重要意义的认识。要从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的高度、坚持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的高度、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和树立交通部门的良好形象的高度,来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把这项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和治理公路“三乱”的重要工作,切实抓出成效。要在交通系统普遍进行一次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我部的要求,并坚决贯彻执行。
二、各级交通部门要继续认真贯彻国务院国发〔1994〕41号文件精神,坚决遏制公路上的“三乱”行为。要对大中城市运菜车辆经过的收费站进行一次检查,对收费站的收费标准和项目进行清理。凡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站点,要坚决撤除,不合理的收费要坚持停止。
三、各级交通部门要对水上设卡、收费项目再进行一次检查清理。对运输蔬菜的船舶,除了危及航行安全的,一律不得随意拦截和罚款,以保证水上蔬菜运输的畅通。
四、各级交通部门要强化源头管理,加强与蔬菜生产基地、批发市场、货主、承运单位的联系,主动办理有关手续。同时,要开展宣传工作,使承运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和遵守国家的各项规定,按章缴纳规费,按规定装载货物。
五、今后,对向大中城市运送蔬菜的车辆,除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收费站可以收费外,交通部门不再在公路上对向城市运送蔬菜的车辆进行检查、收费和罚款。发现有违反管理规定的运菜车辆,要先放行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