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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关于印发《沿海港口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规定》的通知[失效]

  包括室外空气计算参数、室内空气计算参数;生产、使用过程中放散的热、湿和有害物的性质、成分、数量以及车间名称、建筑面积或体积和通风系统的组成及设备选型。
  15.5 空气调节
  包括计算参数;空调房间的名称、建筑面积和体积;系统的型式、风量、冷量、热量的确定和主要设备选型。
  15.6 锅炉房
  包括燃烧种类及其技术指标、原水水质指标、热负荷、供热介质及参数、锅炉型号、规格、台数及其有关的工艺要求。
  15.7 热力管网
  包括管网布置原则及其最大供热半径;热水采暖系统的定压方式及措施;蒸汽凝结水回收方式及措施和管道敷设方式的确定。

第16章 机修

  16.1 机修的范围
  在港内已有港机修理厂或机修车间的情况下,新建作业区一般仅设置必要的维修点进行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
  在有城市依托的地方,可不设单独的港机修理厂,只设维修车间。
  16.2 车间的组成
  根据装械设备数量及修理范围,确定机修车间的组成。
  16.3 人员的配置
  根据维修车间数量及任务量确定所需人员的数量。

第17章 供油



  本章系指对港内装卸机械、运输车辆等所需燃料的供给,港口船舶供油一般由燃供公司负责,不包括在港口工程内。
  17.1 供油方式
  17.2 油品的种类和储量
  17.3 加油站的规模和布置
  17.4 加油车的选型及数量

第18章 消防

  18.1 设计依据
  1 国家和地方颁布的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
  2 在上级主管部门主持下,由设计单位、建设单位和公安机关协商确定的书面意见或交通部消防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
  18.2 工程火灾危险性定类及爆炸危险性分区
  介绍本工程所承担的任务、范围、港口装卸和贮存主要货物的火灾危险性定类及爆炸性危险性分区。
  18.3 消防设计
  18.3.1 主要根据《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等消防技术规范和交通部颁布的港口防火设计规范、规定,并参照各地“建筑防火设计专篇”的内容和要求,分别从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采暖通风和工艺等方面进行论述并扼要说明重点消防的消防总体设计方案。
  18.3.2 消防站
  根据交通部标准进行陆域和水上消防站设计。陆域消防站尚应符合公安部标准《消防站建筑设计标准》。
  18.3.3 灭火器配置
  按照《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进行建筑物的灭火器配置设计。
  18.3.4 消防系统投资额

第19章 环境保护

  19.1 设计依据
  1 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批文
  2 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有关环境保护内容的要求及规定
  19.2 设计采用的环保标准
  环保标准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排放标准。
  19.3 主要污染源和主要污染物
  简述港口装卸工艺流程,重点突出对环境可能造成污染环节;说明主要污染物的种类、名称、数量、浓度或强度及排放方式。
  19.4 环境保护工程设施及预期效果
  19.4.1 防止大气污染的措施
  分别说明各种污水(含煤、含矿石、含油和生活污水)的处理设施及其效果。当设置污水处理厂时,可按下列要求进行阐述;包括建设规模及进出口污水水质标准;工艺流程;主要构筑物及处理设备的选择和厂内主要辅助建筑的建筑面积及其使用功能。
  19.4.3 防止固体废弃物及噪声污染措施
  19.5 对建设项目引起的生态变化所采取的防范措施
  19.6 绿化设计
  简要说明港区绿化规划、绿化面积等设计内容。
  19.7 环境监测设施
  说明监测内容、测站等级、仪器设备及车、船配置等。
  19.8 环境保护投资额

第20章 职业安全卫生  

  20.1 设计依据
  简述国家及当地政府等对职业安全卫生所颁布的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和本工程“职业安全卫生评价”报告的主要结论。
  20.2 主要职业危险、危害因素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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