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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乘务员公寓管理办法[失效]

  (8)因地制宜,植树、栽花、种草、绿化和美化环境。
  4.叫班工作
  (1)值班室要准确接受派班计划,作好记录,及时输入微机联网叫班机,遇有情况及时主要联系。机务段、高度所或车站负责派班计划的调度员,应及时准确地将派班计划通知公寓值班室(一车次一通知)。
  (2)值班室应有不同方向、不同性质的入寓登记簿,严格乘务员入寓登记制度,各种登记齐全,准确清楚。
  (3)值班员根据派班通知(一车次一通知),实行一派一叫和执行一叫、二签、三催、四复查的叫班工作制度,做到准确叫班。
  (4)严格对口交接,做到交接清楚,记录准确,互相签字。
  5.安全工作
  (1)严格落实治安保卫、安全生产制度,消灭人身、设备、火灾、盗窃等事故发生。
  (2)有健全的设备保养、维修、操作制度,并按规定对设备进行保养维修,建立相应的设备台帐。使各种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
  (3)消防器材配备齐全,按期检验。
  (4)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存放地、库房,应有安全防范措施。
  (5)高空作业要有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一条 住寓管理
  1.住寓乘务员凭乘务报单或乘务证件,监察人员、添乘干部凭分局以上机关签发的监察(查)证和添乘证办理住寓手续,在值班室进行登记后方可住宿。
  2.公寓不接待所在地的乘务员、候班乘务员和驻站的调车机乘务员。
  3.乘务单位的待班、侯班室不准设在公寓。
  4.不属于公寓接待范围的人员,严禁到公寓吃饭、住宿、洗浴。
  5.公寓严禁饮酒,任何人一律不得在公寓赌博、吸毒和从事非法活动。
  6.住寓人员要自觉遵守公寓的各项制度,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损坏或丢失,应按规定照价赔偿。
  第十二条 财务管理
  认真执行财务制度,遵守财经纪律,搞好成本核算,降低消耗。
  第十三条 共管共建
  共管共建是搞好公寓管理的有效途径,共管共建各有关部门、单位既行使对公寓工作的监督、指导权力,又要承担各自业务范围内保证公寓建设的义务。各级组织要加强对共管共建工作的领导,定期召集各有关部门研究共管共建工作,及时解决问题。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各单位可根据本办法制订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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