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车无线防护报警系统设备管理办法(暂行)
(铁电务函(1995)624号 1995年12月12日)
一、使用办法
(一)机车报警设备
1.机车出入库
(1)机车出库前,维修人员应检查报警设备控制盒、电源箱接线有无松脱,发射键防护罩有无破损,并按压自检按纽,对设备进行自检,最后由司机在“设备出库记录”单上签字。
(2)机车入库时,由维修人员检查报警设备是否完好,并与司机办理交接手续。如有情况应由司机提出书面报告。
2.列车运行
(1)列车运行中遇到危及本列或其它列车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司机应立即紧急停车,同时使用报警设备发出报警信号,并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向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报告情况(车站值班员收到报警司机的报告后,应立即向调度员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做好列车防护工作。
(2)收到报警信号的机车司机必须立即采取急停车措施,并按规定做好列车防护工作;此时一般不得使用列车无线调度电话联系,以防影响发出报警信号的司机向调度员或车站值班员报告情况,原地等候调度员下达的命令。
(3)调度员根据发出报警信号机车司机或车站值班员的报告,应立即组织救援,确定行车方案,指挥列车运行。
(4)当危及列车运行安全的情况消除后,发出报警信号的机车司机方可解除报警信号,并按调度员的命令行车。
(二)有人看守道口报警设备
1.每班道口值班员上班时,必须检查报警设备、电源及连线是否完好,发射键防护罩有无破损,按压设备上的自检按纽对设备进行自检,并与上一班值班员办理交接手续。
2.在道口管内发生影响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的事故时,道口值班员应立即按动报警按纽,发出报警信号,然后用有线电话向车站值班员报告道口名称,事故现场情况。
3.在事故清除后,道口值班员应拔出报警按纽,解除报警信号,同时应向车站值班员报告。
4.如停电或其它原因报警设备不能使用时,道口值班员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维修人员必须马上到现场处理,恢复设备正常使用。
二、维修方式
(一)在电务段无线检修所(或维修中心)设报警设备工区,配置专用仪表、屏蔽室,负责报警设备故障修复,定期对设备进行测试及调整。
(二)报警设备的日常检修由无线列调检查工区代管,主要负责设备的拆装及移设,机车设备出入库检查、试验、故障设备的更换及将故障备送报警设备工区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