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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标准

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标准
 (铁电务(1995)103号 1995年8月14日)


  安全是铁路运输永恒的主题,电务设备是保证行车安全、扩大运输能力、提高运输调度水平的主要基础设备。安全优质是各项工作优劣的集中体现。电务部门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要以贯彻《电务部门整顿安全基础工作十条》(以下简称《十条》)为核心,以提高职工队伍素质和设备质量为重点,以落实干部责任制、建立健全电务安全机制为目标,全面推进安全基础建设,应按通信、信号《维规》、《十条》的要求,集中精力,建成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为此,特制定本办法。
  一、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必备条件
  1.连续2年消灭责任行车重大、大事故、人身死亡及火灾大事故。
  2.消灭客车责任险性事故。
  3.安全优质工区、班组达到全段工区、班组总数的60%以上。
  4.基地建设达到部颁标准。
  5.《十条》基本达标。
  6.按照本标准,总评分在800分以上。
  二、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标准及考核办法
  安全优质电务(通信)段采取按项目评分的办法考核评定。全部达标得满分1000分。
  考核项目为:安全、质量、管理三大项,全部达标分别得满分为:300分,500分和200分。
  (一)安全
  1.指标
  (1)货物列车责任险性事故:0件。
  (2)一般火灾事故:0件。
  (3)信号故障率
        全年信号故障总件数
  信号故障率=---------≤3.5%
         换算道岔总数
  注:因外损、偷盗及电力影响造成的信号故障除外。
  (4)信号故障平均延时
           全年信号故障时间总和
  信号故障平均延时=----------≤1.5h
           全年信号故障总件数
  (5)违反通信业务指挥及电路纪律事件:0件。
  (6)通信大通道中断
  A责任中断事故:0件
  B
           全年非责任中断事故件数
  非责任中断事故率=-----------≤3‰
           电(光)缆公里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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