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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务安全标准线建设标准

  4.1 机车信号设备工作正常,器材、设备按周期检修。
  4.2 机车信号设备安装符合标准,设备固定牢靠,防尘、防潮、防震效果良好。
  4.3 绝缘特性符合规定标准。
  4.4 严格出入库检测,测试记录完整。
  4.5 严格执行各级添乘制度。
  (二)有线通信
  1.设备
  有计划地解决设备失修问题,特别由分局管理的区段通信设备,应实现按期大修;标准线内的交换设备,应采用多种手段,在2年内实现程控化,其他设备定出计划,3年内消灭失修。
  2.通信线路
  2.1 干线电缆气压监测自动化,并100%配置微机气压监测系统,达到实际运用状态,2年内根据情况逐步实现逐级联网,2年内将充气系统改造为浮充制。
  2.2 线路质量要达到中修标准,无人井地面、内壁瓷砖化,作到防渗水、防漏水,电气特性指标要符合《维规》的要求。
  2.3 2年内解决复线上、下行绕行区段事故应急通信问题。区间通话柱线对要求2-4对。
  3.中间站通信机械室
  3.1 配备统一的标准综合柜,安装区转机、铃箱、防雷设备、电源系统等。
  3.2 在自闭区间的通信机械室电源必须接自闭电源;在非自闭区间,接贯通线电源。
  4.车站专用设备
  4.1 要合理安排轮修周期,检修所负责整个周期的设备质量;集中机、分机、区转机等车站主要设备的所有分盘、分机要做到每个工区备用。
  4.2 配备统一的高频开关电源及免维护蓄电池,电池备用时间不小于6h。
  4.3 已运用的声控记录仪要加盖加锁,电池备用,分局应有车务、电务使用维护管理办法,切实执行。
  5.应急通信
  5.1 “117”系统
  严格执行《铁路应急通信系统运用管理暂行办法》。机构、人员、设备要落实,定期进行检查、试验,确保紧急情况下的通信及时畅通。铁路局、铁路分局救援指挥中心设三方通话系统。
  5.2 应急抢险要定期演练,组织落实,专人负责,配备相应的交通工具,抢险器材等有固定存放地点,设专人保管并列有清单,能随时携带出发抢险。
  5.3 静止图象系统
  严格执行《静止图象传输系统管理办法》。
  6.通信站
  6.1 按设备要求达到所需环境条件。
  6.2 所有的遥测、遥控、遥信设备及故障定位和网管系统都要处于良好的运用状态,定期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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