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制定化工行业创“名星”企业和创“名牌”产品的方案,并协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4、指导化工行业贯彻实施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深化TQC,引导企业走质量、效益型道路。
5、安排国家、部级监督抽查和统检计划,并组织有关质检中心实施。
6、推进新质量指标体系的运行,加强化工产品质量状况的分析,指导化工企业的质量工作。
(二)部内各生产司
1、协助组织有关公司、协会研究、落实本行业产品“质量上台阶”的具体目标、相应措施和实施计划。
2、协助组织、检查、指导本行业企业“质量上台阶”的实施,并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
3、定期分析、汇总本行业“质量上台阶”的实施情况。
4、加强行业管理,加快企业技术、设备的更新改造,促进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三)化工部计划、规划和科研部门
1、制定化工发展规划要突出“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这个重点。
2、加快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技术改造,对以提高产品档次、产品质量为主要目的的项目要给予政策性倾斜。
3、以科技为先导,努力发展高、精化工产品,提高我国化工产品的档次。对农药等重点行业,要组织重点科技攻关,调整产品的结构。
(四)各公司、协会
1、协助行政做好涉及行业“质量上台阶”的实施。
2、发挥技术、管理等方面特有的优势,引导企业改进技术、加强基础管理,以提高产品质量。
3、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沟通行政与企业的联系,提出改进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的建议,并及时反映行业或企业在实施“质量上台阶”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五)各省市化工厅(局、公司)和地方化工管理部门
1、统一管理和组织本地化工行业“质量上台阶”的实施,并协调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组织制定本地分年度的“质量上台阶”计划、目标。
3、协调、检查、指导企业执行“质量上台阶”的工作。
4、向化工部推荐质量效益型企业、监督抽查连续二次合格的产品(企业)和全国质量管理先进工作者,并予以表彰。
5、组织本地《
关于评选全国化工技术监督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规定》的实施,做好先进单位和优秀工作者的推荐、经验总结、宣传推广工作。
6、制定本地化工行业创“名星”企业和创“名牌”产品的方案,并协同有关方面组织实施。
7、指导本地化工企业贯彻实施GB/T19000—ISO9000系列标准和深化TQ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