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部关于化工行业推动“质量上台阶”的实施方案
(1995年12月12日 化督发(1995)943号)
根据199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要着力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的要求,为进一步贯彻全国企业管理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印发《
关于在深化企业改革中进一步加强质量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经贸(1995)321号〕和“关于印发《关于推动‘质量上台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技监管函(1995)20号〕要求,结合化工“九五”质量规划和化工行业质量工作的实际情况,现提出化工行业“质量上台阶”的实施方案。
一、今后一个时期化工产品的质量目标
(一)提高一批化工产品的实物质量,除国家要求重点抓好的化肥、农药外,拟增加石油化工和基本有机原料、精细化工产品、橡胶加工及其制品、化工新材料、化工装备和主要化学矿产品。
从全行业出发,按地区,立足于重点企业,认真分析这些产品的质量状况,在性能、档次、技术含量等方面找出与国际水平的差距,狠抓落实,切实提高一批化工产品的实物质量。“九五”期间,这些产品的质量等级品率每年提高2-4个百分点,至“九五”期末提高到136%左右,其中优等品率提高到60%以上。
其中,主要化工产品行业目标如下:
1、化肥。氮肥要提高优等品率;磷肥要提高磷铵、重钙、高浓度磷复肥的比例;要通过优化化肥生产原料路线,大中小结合,加快小化肥改造,提高化肥行业的整体水平,逐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到本世纪末,不仅使化肥的产量上第三个台阶,而且产品质量和档次也要有较大的提高,使氮磷钾的比例有较大的改善,减少对化肥进口的依赖。
2、农药。以科技为先导,以调整产品结构为中心,积极发展高效、安全、经济、使用方便的新品种、新剂型,努力满足国内农业生产需要。同时,要保持出口产品的国际水平。要通过“双采”、技改等措施,使主要的国产农药品种、质量在以下三个方面要有新的突破:
(1)提高原药纯度,降低杂质含量,提高优等品的比例;
(2)拓宽加工制剂的剂型,努力提高加工制剂的物性指标,充分发挥药效;
(3)积极改进包装,减少破损。
3、石油化工和基本有机原料。石油化工产品是农药、医药、染料等精细化工产品和三大合成材料的主要原材料。为了保证后续产品的质量,石油化工要立足于现有企业的改扩建,坚持“大型、先进、深度、集约、系列”的方针,新建项目和现有生产装置的改造要瞄准世界先进水平,把采用先进技术和最佳效益、最佳质量结合起来,大力发展石油、化工原材料、合成材料的深度加工,在向中下游“一条龙”发展过程中,要开发技术先进、品种新颖、附加值高、适应市场需求、有竞争力的升级换代产品;在引进技术、引进装置的同时,要引进管理,大胆借鉴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做到用人少,投入少,产出多,质量高。
基本有机原料要结合行业的技术改造等措施,采用新技术,不仅要达到经济规模,而且要提高基本有机原料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