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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部关于化工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的规定(87)

  (六)根据国家计委〔1984〕1684号文的要求,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是项目决策的依据,应按规定的深度做到一定的准确性,投资估算和初步设计概算的出入不得大于10%,否则将对项目重新进行决策。
  (七)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化工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对于老厂改建、扩建、更新改造项目,可以根据本规定的要求,结合项目的原有基础,拟改建、扩建、更新改造内容和有利条件与企业总体改造规划的关系,以及如何平衡、衔接等情况进行编制。
  小型项目可参考本规定有关内容要求,在满足投资决策需要的前提下,可行性研究的内容可以适当简化。
  (八)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项目,要按照国家计委计资〔1987〕808号《关于编制、审批外商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的规定》,并参照本规定进行编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和深度



  第一章 总论
  第一节 概述
  (一)项目名称、主办单位及负责人。
  (二)可行性研究编制的依据和原则。
  (三)项目提出的背景、投资的必要性和经济意义。
  (四)可行性研究的工作范围及主要过程。
  第二节 研究结论
  (一)研究的简要结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
  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第二章 需求预测
  第一节 国内外需求情况预测
  (一)产品的现状及产品的用途。
  (二)国内、外相同或同类产品近几年的生产能力、产量情况和变化趋势。
  (三)产品进出口情况。
  (四)国内、外近期、远期需要量的预测。
  (五)产品的销售预测、竞争能力和进入国际市场的前景。
  第二节 产品价格的分析
  (一)国内外产品价格的现状。
  (二)产品价格的稳定性及变化趋势预测。
  (三)产品价格确定的原则和意见。
  第三章 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
  (一)产品方案及生产规模的选择。
  (二)产品和副产品的品种、规格及质量指标。
  第四章 工艺技术方案
  第一节 工艺技术方案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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