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职工培训工作的宏观管理,使职工培训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制订《
邮电职工培训管理办法》,统筹安排全国邮电职工培训规划及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级培训基地的任务分工,有计划地开展职工培训工作,加强培训质量效果的考核和监控。
(三)制订邮电职工教育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九五”期间,采取领导、专家和用人部门相结合的办法,对各邮电管理局的职工教育工作进行综合评估,以跟踪、监督、检查、推动职工教育工作。
(四)积极推进长春邮电学院与辽、吉、黑、内蒙四省区校企联合办学深入发展,总结经验,逐步创造条件扩大试点。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和联系,加强领导,密切合作,在部、省两级培训基地的基础上,健全、完善以部级培训基地为骨干,以省级培训基地为基础,布局合理、分工不同、规模适度、设备配套,与职工培训任务相适应的培训网络。实行统筹规划,分类指导,资源共享,分工负责,相互协作,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职工培训工作,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
五、控制院校招生规模,加大在职培训力度
“九五”期间,要控制院校招生规模,把教育工作的重点转移到职工在职培训上来。
(一)各级各类邮电院校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转变观念,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控制日校招生规模,加强在职培训工作的组织与管理,利用“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形式,积极承担相应层次的在职培训任务,要抓紧抓好。特别要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培训的有关要求,用两年时间,对司局级领导干部进行培训。
(二)积极发展邮电函授教育。邮电函授教育是提高邮电职工队伍素质行之有效的办学方式。要争取增加高函本科、专升本招生计划,满足企业的需求。要加大函授教育的投入,切实解决邮电高等院校函授教育经费不足的问题。要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改善办学条件,调整和充实师资力量,提高办学能力,保证教学质量。
(三)部属高等院校和省属中专学校要调整力量,积极做好在职职工的学历教育工作。根据工作需要,经过严格考试,使一些具有大专学历的职工达到本科水平,一些具有高中、初中文化程度的职工达到大专、中专水平。在国家招生计划不能满足需要的情况下,试行邮电内部招生,邮电系统内部承认其学历的办法。
(四)邮电技工学校要认真贯彻部关于停止招生的通知要求,调整教学任务,转向在职培训。在继续做好已在校生教育的同时,主要是搞好通信生产人员的岗位培训和复转军人的岗前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