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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劳动部关于发布《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

邮电部、劳动部关于发布
 《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6年4月19日)


  为了完善我国职业技能鉴定制度,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劳动力管理的需要,邮电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所列邮电通信行业工种范围,按照国家制定标准的有关规定,制定了《邮电通信行业职业技能标准(试行)》,业已审定,现发布试行。邮电部于1987年发布的《邮电通信企业生产人员技术业务等级标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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