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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三个五年规划

  (5)进行试点工作。经协商,部确定在上海市邮电管理局、苏州市邮电局、宁波市邮电局和长沙市邮政局、重庆市电信局进行试点,先行一步,以取得经验在全国邮电部门推广;
  (6)部、省管局分别培训骨干;
  (7)做好“三五”普法宣传发动工作;
  2.1997年至1999年为教育实施阶段。主要任务是:各级邮电部门按照本规划和各自实施计划的要求,制定年度计划,确定学习任务,有计划、有步骤组织落实。1999年底以前完成各项宣传教育任务。
  3.2000年上半年为考核验收阶段。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各总公司及部属各局级单位,按照规定的干部。职工、单位考核标准和部定验收条件,分别进行考核验收。下半年进行总结表彰。
  干部考核标准:
  (1)熟悉、掌握规定学习的法律知识,经考试合格:
  (2)能运用所学法律知识,依法管理自己的本职工作;
  (3)县邮电局长及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掌握一定的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
  职工考核标准:
  (1)基本掌握规定学习的法律知识,经考试合格;
  (2)懂得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能自觉履行公民义务;
  (3)熟知本职工作应尽的义务和应有的权益;
  单位考核标准:
  (1)参加学习人数占全员总数的95%以上,经考试合格人数占全员总数的80%以上;
  (2)依法治局措施落实,各项工作基本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有明显成效;
  (3)预防内部违法违纪案件措施落实,发生内部案件能及时(半年内)发现,妥善处理;
  (4)邮电通信服务依法遵章办事,能正确维护企事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没有发生损害邮电形象的行为。
  考核验收及普法工作总结于2000年6月底以前报部和当地党委、人大、政府以及当地普法主管机关。10月份前进行总结表彰工作。
  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三五”普法时间长、内容多、要求高、难度大,涉及全员,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为保证本规划和各地实施计划的落实,各邮电管理局、部属局级单位应有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并建立健全有党政工团参加的领导小组,落实普法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全面负责本规划的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工作。
  (二)提高认识,建立责任制度。邮电通信是高度社会化大生产,全程全网,联合作业,要求高度集中统一,而邮电机构点多、面广、分散,遍及全国城乡,为适应市场经济对通信的需求,保证全网通信畅通,必须对全体干部、职工不间断地进行普法教育,提高广大邮电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观念,用法律制度来规范其行为,为此普法工作必须纳入各单位的方针目标管理,制定切实可行措施,保障普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建立汇报制度。各省(区、市)邮电管理局和部属局级单位每年12月向部和所在地党委、人大、政府以及法制宣传教育主管部门书面汇报一次,以取得其领导和监督,更好地做好普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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