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通信行政管理及通信行政执法(稽查)人员、法制工作人员,要熟练掌握和运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做到严格依法行政,秉公执法。
(四)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着重掌握
公司法、
劳动法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及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密切相关、与邮电通信经营管理实际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经营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
(五)邮电院校要把法制教育列为在校学生的必修课,除必须学习的
宪法、基本法律法规外,还要学习邮电专业法律法规知识,并纳入院校教育计划大纲。
三、方法和步骤
(一)方法
1.坚持面授教育。从邮电部门实际和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坚持短期轮训面授为主,采取脱产培训与在职学习相结合,集中学习辅导与岗位自学相结合,分期分批、分层次地组织干部职工进行学习。
2.办好法制讲座,坚持抓好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组派普法讲师团深入基层宣传法律知识。
3.充分发挥各种宣传工具的作用,采用前两个五年普法工作的行之有效的方法,如有针对性地举办法制图片展览、模拟法庭、法律知识竞赛、自编自演法制文艺节目和以案说法等活动,提高普法效果。
4.在搞好广大邮电干部职工普法教育的同时,要结合邮电公关活动和世界“邮政日”、“电信日”以及邮电法制执行检查等活动,积极向社会和用户广泛宣传邮电法律、法规,普及使用邮电业务、保护通信设施安全的法律知识。
(二)实施步骤
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三个五年规划从1996年开始实施,2000年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1996年为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建立健全普法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
(2)根据本规划和所在地方的规划,结合各地和各单位邮电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各自治区、直辖市邮电部门和部属局级单位的实施计划;
(3)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
(4)部政策法规司组织编写适合邮电部门实际需要的教材;各邮电管理局可结合本地区实际和邮电地方性法规的规定,适应编写补充教材和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