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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三个五年规划

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三个五年规划
 (1996年6月21日 邮电部)


  邮电部门经过10年普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法律知识广泛普及,全体邮电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促进了邮电通信事业的大发展。为进一步增强全体邮电干部职工的法制观念,实现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规划,实现邮电通信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基本建成完整、统一、先进的通信网的战略目标,有必要在邮电部门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第三个五年规划》和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结合邮电部门的实际,特制定1996年至2000年《邮电部门普及法律知识第三个五年规划》。
  一、主要任务
  “三五”普法是以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为指导,以市场经济和维护社会稳定的法律法规为重点内容,以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为目标。为此,邮电部门第三个五年普法工作要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为根本指针,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深入贯彻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以通信为中心,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进一步提高全体邮电干部职工的宪法观念和法律意识,全面推进邮电部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依法经营工作,为邮电通信的改革、发展、服务提供良好的法律环境。其任务是:
  (一)深入学习邓小平同志关于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理论,不断提高干部的法学理论水平,自觉运用这一理论的基本观点,指导邮电通信法制建设实践。
  (二)继续开展宪法知识和与邮电干部职工有关的基本法律知识教育,增强公民权利义务观念,提高邮电职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和运用法律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的自觉性。
  (三)着重抓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知识的普及。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法律知识,提高邮电各级领导干部和经营管理者运用法律手段调节各种经济关系,经营管理邮电通信的本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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