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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无线电寻呼全国联网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无线电寻呼全国联网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1996年3月29日)


  现将无线电寻呼全国联网业务资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无线电寻呼全国联网业务月服务费:由现行本地月服务费加全国联网月服务费组成。本地月服务费按现行标准执行,全国联网月服务费每部每月不超过20元,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自定。
  二、全国联网月服务费暂由归属局收取,不在联网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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