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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调整分组交换和数字数据电路部分资费标准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调整分组交换和数字数据电路部分资费标准的通知
 (1996年1月5日)


  现将分组交换和数字数据电路部分资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分组交换
  (一)端口基本费
  专线入网端口基本费由14400bit/s以上每月800元,调整为14400bit/s-19.2kbit/s每月800元,64kbit/s及其以上每月1600元。
  (二)调制解调器月租费
  调制解调器月租费由14400bit/s以上每月600元,调整为14400bit/s-19.2kbit/s每月600元,64kbit/s及其以上每月800元。
  二、数字数据电路租费
  (一)国内长途数字电路
  用户临时租用国内长途数字电路(不足1个月的),以天为计算单位,不足1天按1天计算,其每天租费为长期租用月租费的10%;租用超过10天,其租费按长期租用1个月的租费计算。
  (二)市内数字数据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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