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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三)提高报刊分发机械化和自动化处理能力,有计划地在全国七个一级邮政中心局和部分省会市局推广使用报刊分发自动设备,提高生产处理能力。
  三、改善服务、突出抓好报刊收订和投递工作
  (一)要加强营业窗口、上门收订和社会发行站的服务工作,改年度一次性收订为天天收订;要积极发展私费订阅,搞好破订和短期收订工作。对邮电局所营业窗口是否按规定办理报刊收订或破订业务,将列入邮政服务质量内容进行考核。
  (二)要用好用足社会发行站酬金,以调动发行站(员)的积级性。凡报刊社按系统代收订报刊的,邮局亦可参照代收委办酬金支付代收费。
  (三)切实搞好报刊投递工作。积极试行报刊收投合一或信报刊分投的作业方式;同时,认真解决城市楼房通邮问题,大力发展私费订阅,对有效益、有竞争性的报刊要进一步提高投递水平;同时搞好对外承诺服务,做好订户的报刊短缺补偿工作。
  四、强化业务管理,促进业务发展
  (一)加快报刊传递时限。对本地出版的中央级、省级日报和周六报要赶发当日有效车次。各省二级干线要根据报刊业务量的发展和时限要求,调整运输车次,加快报刊的传递时限。
  (二)加大对报刊短缺的治理力度。各省要加强领导,把综合治理报刊短缺的措施落实到实处。各局报刊发行、转运、押运和投递部门要集中力量,解决报刊点数、交接和查询问题,分清责任段落,落实经济责任。今后凡是不按《报刊查验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办理内部查询的,部将分别依据报刊订销局和发报刊局的上报数追究当事局的责任,并处以短缺报刊流转额的两倍罚款。
  (三)纠正将报刊零售业务划出邮政主业经营范围的作法,已在主业外经营的报刊零售业务必须立即全部划入主业经营,由各省管局负责检查、审计和纠正。劳动服务公司只能作为本企业报刊发行部门的批销户,不得直接接办邮发报刊。各地报刊零售公司要严格在本地区开展批销业务,不得跨地区向非邮电系统供货,冲击邮发市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四)加强对报刊分印的管理。对发行量较大的报刊,要按规定及时调整分印点,以减轻运输压力、加快报刊传递时限。各地要从全网利益出发,支持和配合做好分印工作。
  (五)各地要认真执行邮发报刊不得多渠道发行的规定,凡发现多渠道发行的,订销局所在省局应按季加扣该报刊全省订销流转额30%的损失费,并通知发报刊局坐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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