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电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报刊发行工作的通知
(1996年11月26日)
报刊发行是邮电部门经办了四十多年的一项主要邮政业务。“八五”期间,各级邮电部门认真贯彻部确定的报刊发行要“积极发展、认真办好、使邮政部门继续成为报刊发行主渠道”的业务方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使报刊发行业务呈现稳步发展的势头。但是,报刊发行业务在发展中也面临一些亟待解决的新问题,主要是报刊发行市场呈现激烈的竞争,多渠道发行现象比较严重,干扰和冲击了邮发报刊市场;同时,邮政部门的发行能力和服务工作还不能适应和满足社会的需求,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和影响了业务的发展。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精神,真正抓住当前的有利时机,切实采取有效措施解决报刊发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积极争取报刊发行业务继续有较大的发展,部就进一步做好报刊发行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要将“积极发展,认真办好,使邮政部门继续成为报刊发行主渠道”的业务方针做为统一认识的基础。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对报刊发行的形势要有正确清醒的认识,要认识到只有主动地搞好服务,强化管理,占领市场,才能与社会其它发行渠道开展竞争,才能加快业务发展。因此,各级邮电部门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增强适应市场,服务于用户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报刊发行的服务和管理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促进报刊发行业务的稳步发展。
二、加快建设发展,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一)进一步完善全国省际间报刊发行计算机网络系统的业务功能,加快省(含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内报刊发行计算机业务网的建设,争取明年底实现各省地市和50%以上的县局对省局联网。
(二)加快报刊零售网点建设,争取用两年的时间,各省有计划地在城乡建立有一定规模的报刊批销中心、综合性报刊门市部和报刊零售亭,扩大经销的报刊和图书数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原则上要求每个省会市局和地市局云海建立一个有一定规模的报刊批销中心和综合性报刊门市部;要重视报刊亭的建设,其数量应能覆盖主要居民区和公众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