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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设立全国邮政特快专递业务“185”电话特服专号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设立全国邮政特快专递
 业务“185”电话特服专号的通知
 (1996年9月25日)


  部已确定“185”社会服务号码为全国邮政特快专递业务电话特服专号。
  “185”电话特服专号是EMS集中统一对外的综合性服务窗口,除接受和满足用户上门揽收服务要求外,还应兼有为用户提供EMS业务咨询,处理邮件查询、投诉、索赔等综合性服务。
  为确保全国EMS“185”电话特服专号设立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局应根据竞争形势和业务长远发展的需要,综合考虑本局具体情况和条件,本着“讲求时效,先简单、后复杂,先初见成效,形成规模造成声势,再逐步完善”的原则,立即着手进行所属各局的EMS“185”电话特服专号的设立和开通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邮电管理局要协调好本地邮政与电信部门的关系,保证“185”电话特服专号所需通信线路的数量,并给予相应技术支持,做好线路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1996年年底前做好开通“185”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1997年1月1日开通试运行。
  二、(略)
  三、各局应根据上述要求,结合本局实际进行调整,应原则上不应低于基本配置标准。“185”电话特服专号所需设备型号、档次、生产厂家由各局自行选择确定,但必须选择有邮电部入网许可证,质量稳定、性能可靠、便于维修,具有升档扩展功能和兼容性,售前及售后服务好的产品。
  考虑到“185”电话特服专号的主要适用范围、功能和特点(业务信息多为活的不固定信息),初期阶段以配备人工应答设备为宜,逐步向半自动系统,智能平台发展。
  各局在研究,选配“185”电话特服专号台设备时还应充分考虑该服务系统与现在及今后运行的局内服务监督系统,揽收指挥调度系统、邮件跟踪查询系统的配套,以便发挥更好的作用。
  四、凡“185”电话特服专号建设所需的通信线路(中继线)各地电信部门均应充分保证,并应以合理的价格提供给当地邮政。确保全国EMS“185”电话特服专号准时开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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