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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电部关于印发《邮电日戳印模规格与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邮电部关于印发《邮电日戳印模规格与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1995年6月16日)


  现行的《邮电日戳印模规格标准与使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是一九八五年颁发实行的。近年来,随着邮电业务的改革发展,各项业务制度有了很大变化,特别是新技术方面的应用,现行的日戳印模规定已不能适应发展的需要,近几年用户也有要求改进日戳印模。为此,经多次调查研究,对现行《规定》重新进行了修改。现将新修订的《邮电日戳印模规格与使用管理规定》印发各局,请即组织实施。
  这次邮电日戳修改的主要方面:一是日戳形状仍为圆形,直径分25毫米和30毫米两种,戳面由原五个部位改为三个部位,取消上下月牙线和字钉糟线;取消邮政编码,不论是城市还是农村一律刻局所名称(地名),戳面上均不缀局所类别〔(支)、(所)、(代)〕。日戳序号改在戳面下部局名的后面。二是邮资已付日戳由原四种合并为两种,一种为中、法文对照的邮资已付日戳,适用于国内、国际等各类邮资总付邮件;一种为机要通信邮资已付日戳,适用于机要邮资总付邮件。戳面取消字钉边线,日戳序号改在戳面下部局名的后面。三是现行规定戳面上不分市县均冠省区名称,改为省会城市一律不冠省区名称。四是国际互换局、交换站、北京国际邮政汇兑中心的日戳现行刻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刻为“中国”,以便加盖清晰。五是中国集邮总公司营业部现行日戳上部是“北京”,下部汉语拼音,改为上部刻“中国”,下部不变。六是增加了省、区、市国际汇兑中心日戳。
  关于日戳刻制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测规则暂按YD/T574-92(原GB9200-88)执行。其日戳换字钉部位将推行拨轮式;手柄与戳头相接部位推行万象节式。
  按新规定刻制更换日戳需要一定过程,各管理局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分期分批地进行更换,争取在二、三年之内全部更换新戳。各地可根据《规定》的原则和要求,结合本地实行情况,制定相应的补充规定和办法付诸实施,并将在实施中遇到的问题和意见及时报部。

附件:      邮电日戳印模规格与使用管理规定



  邮电日戳是邮电通信部门经办业务的重要戳记,是凭以确认邮电局所与用户之间以及局所之间权责关系的印信。为了统一和严格日戳规格,加强日戳的管理和使用,保护通信业务工作有效地进行,维护邮电信誉,特制定本规定。

邮电日戳印模规格

  一、日戳的种类
  (一)邮电日戳分:普通日戳、邮资已付日戳、特种日戳三大类。普通日戳分邮政日戳、电信日戳、机要日戳以及收寄机、邮资机、过戳机、邮票盖销机等机器上装用的日戳四种。邮资已付日戳分中、法文对照的邮资已付日戳和机要通信邮资已付日戳两种。特种日戳分风景日戳和模拟日戳两种。
  二、日戳戳面形式和尺寸规格
  (二)普通日戳,圆形,直径分25毫米和30毫米两种。戳面分:上部、中部(字钉槽)、下部三个部位。圆周线为0.5毫米的实线,不刻齿点。
  一般邮电局所使用的日戳,戳面直径25毫米;国际邮件互换局和交换站办理国际邮件业务使用的日戳和少数民族地区局所需要加刻少数民族文字的日戳,戳面直径30毫米。
  水波纹销票日戳印模规格与普通日戳相同。其水波纹为五条正玄线,纵向间距为4.5毫米,水波纹纹宽0.5毫米,波长为26毫米,振幅为1.5毫米,初相位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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