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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科委关于印发《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通知

  二、当科学事业单位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附属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413号科目 其他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除上述各项收入以外的收入。包括利息收入、捐赠收入、投资收益以及收取的违约金和无法支付的各种应付款等。
  二、确认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入退回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科学事业单位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返回的增值税也在本科目反映,实际收到退税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等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15号科目 经营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商品)销售收入、经营收入、工程承包收入、租赁收入以及其他经营收入等。
  二、取得或确认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于应纳增值税的收入项目,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应纳增值税额,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
  三、发生销售退回,不论是否属于本年度销售的,都应冲减本期的经营收入,按不含税价格借记本科目,按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单位为取得经营收入而发生的折让和折扣,应当相应冲减经营收入。
  四、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经营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结余”科目。
  五、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六、本科目应按照经营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也可以并列设置若干总账科目。

第501号科目 拨出经费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财务主管部门对所属科学事业单位拨付的各类事业经费,或代行拨款职能的科学事业单位转拨的各类事业经费。
  二、下拨或转拨经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拨出经费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02号科目 拨出专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主管部门或代行主管部门职能的单位拨给所属单位需要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财务主管部门按核定的预算拨给所属单位的财政补助收入和按计划核拨的上级补助收入,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拨出专项资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回时,作相反的会计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与“拨入专款”科目对冲,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按所属单位名称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03号科目 专款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由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给科学事业单位、指定用途并需单独报账的专项资金的实际支出数。
  二、科学事业单位按专项资金提供者指定项目用途和范围进行开支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年末结转时,借记“拨入专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使用拨入款结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期末结转时,借记“拨入专款结存”科目,贷记本科目。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三、本科目按专项资金的项目和资金来源设置明细账。

第504号科目 事业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发生及结转各项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科技产品”、“科研成本”、“技术成本”、“试制成本”、“学术成本”、“科普成本”、“应付账款”、“税金及附加”、“专用基金”、“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应付工资”等科目。当年支出收回冲减事业支出时,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期末将本科目借方余额结转“事业结余”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助学金、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05号科目 经营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
  二、发生及结转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经营成本”、“库存材料”、“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待摊费用”、“科技产品”、“应付账款”、“税金及附加”、“应付工资”等科目。
  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全部转入“经营结余”科目时,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障费、公务费、设备购置费、修缮费、业务费和其他费用等支出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16号科目 上缴上级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照规定的定额或者比例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二、按规定提取或直接上缴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支出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517号科目 对附属单位补助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利用非财政补助收入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二、发生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附属单位设置明细账。

第519号科目 所得税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规定计算提取的应缴纳的所得税。
  二、期末根据有关规定,计算出应缴纳的所得税,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借记“经营结余”、“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20号科目 结转自筹基建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经批准用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资金安排自筹基本建设、其所筹集并转存建设银行的资金。
  二、将自筹的基本建设资金转存建设银行时,根据结转数,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收到退回的基本建设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结转时,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或贷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或借记本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521号科目 科研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进行科学研究活动发生的各项科研费用。
  二、发生直接科研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研制完成或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事业支出”、或“无形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的明细科目和科研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2号科目 技术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开展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等业务发生的各项技术费用。
  二、发生直接技术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分摊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研究室(车间)费用”。
  三、技术项目完成或期末结转成本时,借记“事业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年末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事业支出”明细科目和技术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523号科目 试制成本

  一、本科目核算实行内部成本费用核算的科学事业单位进行中间产品试制等发生的各项试制费用。
  二、发生直接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库存材料”、“应付工资”、“专用基金--修购基金”等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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