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科学事业单位期末计算事业结余时,借记“财政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科研收入”、“试制产品收入”、“技术收入”、“学术活动收入”、“科普活动收入”、“附属单位缴款”、“其他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上缴上级支出”、“结转自筹基建”、“拨出经费”等科目。科学事业单位收回以前年度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期末,计算出应拨未拨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和应结转下期继续使用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财政补助收入结存额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财政补助结存”科目,当支出大于收入时,作相反分录。
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办法的单位,按照财政部门要求将应上缴财政的预算外资金转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
三、期末将事业结余转入“事业结余分配”科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7号科目 经营结余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一定期间各项经营收入与经营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二、科学事业单位期末计算经营结余时,借记“经营收入”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支出”、“所得税”等科目。
三、期末将经营结余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经营结余分配”科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经营结余分配”科目。如为借方余额时,和相反的会议分录。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第308号科目 事业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当年事业结余的分配或收支差额的弥补情况和结果。
二、从事业结余转入时,借记“事业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支出大于收入时,做相反分录。
三、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四、按规定结转事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五、年度终了,本科目应无余额。如有借方余额,反映事业基金不足弥补的事业收支差额。
第309号科目 经营结余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经营结余的分配或经营亏损的弥补情况和结果。
二、从经营结余转入时,借记“经营结余”科目,贷记本科目;如果支出大于收入时,做相反分录。
三、按当年经营结余弥补上年经营亏损后的余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科目。
四、按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专用基金--职工福利基金”科目。
按规定结转事业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
五、年度终了,本科目应无余额。如有借方余额,反映尚未弥补的经营亏损。
第401号科目 财政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按照核定的预算和经费领报关系,收到财政部门和财政部门通过财务主管部门及上级单位转拨的科学事业费,包括经常性经费和专项经费。科学事业单位取得的由财政部门和上级单位以科研课题和项目形式下达的科学事业费,也属于财政补助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时,作相反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财政补助收入累计数。
三、期末,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收入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3号科目 上级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从财务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款。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全数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收入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4号科目 拨入专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收到财政部门、上级单位或其他单位拨入的财政补助收入以外的有指定用途的专项资金。财政补助收入和上级补助收入中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资金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收到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缴回拨款时,作相反的会计分录。平时,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拨入专款累计数。
三、期末,将本科目与“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对冲,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出专款”、“专款支出”科目,如使用以前年度的拨入专款结存时,按使用额借记“拨入专款结存”科目。对未使用完应继续结转下年度使用的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拨入专款结存”科目;对于当年项目已经完成的结余,按规定留归本单位使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基金--一般基金”科目。不留归本单位使用的,其余额按拨款单位的规定办理。
四、本科目应按资金来源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05号科目 科研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承担的科研课题(项目)和接受委托研制样品、样机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科研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合同预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科研收入的来源或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6号科目 技术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对外单位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承包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各项技术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合同预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技术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7号科目 试制产品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从事中间试验产品的试制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试制产品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合同预收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对属于应纳增值税的试制产品在收入实现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扣除增值税销项税额,贷记本科目,按应纳增值税,贷记“应交税金及附加--应交增值税”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试制产品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8号科目 学术活动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学术交流、学术期刊出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学术活动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学术活动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09号科目 科普活动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开展科学知识宣传、讲座等普及和科技展览等活动取得的收入。
二、科学事业单位在确认科普活动收入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
四、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照科普活动收入的类别和种类设置明细账。
第410号科目 预算外资金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的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和部分经财政部门核准不上缴财政专户管理的预算外资金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范围按照国务院和财政部的规定办理。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的预算外资金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主管部门收到从财政专户核拨应返还所属单位的预算外资金时,不在本科目核算,应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核算。经财政部门核准实行预算外资金按比例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科学事业单位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并应按核定的比例分别贷记本科目和“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实行预算外资金结余上缴财政专户办法的单位,取得收入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科目余额转入“事业结余”科目,借记本科目,贷记“事业结余”科目,结转后,本科目无余额。
四、本科目应按预算外资金收入的类别或项目设置明细账。
第412号科目 附属单位缴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的附属独立核算的生产、经营和服务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