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应按期向有关部门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月报表应于月末终了后七天内报出;季度报表应于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报出;年度会计报表应于年度终了后三十天内报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从其规定。
会计报表的填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科学事业单位名称、主管部门、地址、报表所属年度、季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单位领导、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盖章。
科学事业单位的主管部门或单位,应当根据同级财政部门的要求,在认真审核所属科学事业单位会计报表的基础上,编制汇总会计报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经有关部门批准,办理完各项划转手续,已进入企业(企业集团)、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应执行同行业或接近行业企业会计制度。
非国有科学事业单位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十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和国家科委负责解释、补充和修订。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科委、财政部1987年发布的《科学研究单位会计制度》(试行)(〔1987〕国科发条字0258号)同时废止。
附件一: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科目表
┌────┬───────┬─────────────────────┐
│ 序号 │ 编号 │ 科目名称 │
├────┼───────┼─────────────────────┤
│ │ │ 一、资产类 │
│1 │101 │现金 │
│2 │102 │银行存款 │
│3 │105 │应收票据 │
│4 │106 │应收账款 │
│5 │108 │预付合同款 │
│6 │110 │其他应收款 │
│7 │115 │库存材料 │
│8 │116 │科技产品 │
│9 │117 │对外投资 │
│10 │120 │固定资产 │
│11 │124 │无形资产 │
│12 │130 │待摊费用 │
│13 │140 │待处理财产损溢 │
│ │ │ 二、负债类 │
│14 │201 │借入款项 │
│15 │202 │应付票据 │
│16 │203 │应付账款 │
│17 │204 │合同预收款 │
│18 │207 │其他应付款 │
│19 │208 │应缴预算款 │
│20 │209 │应缴财政专户款 │
│21 │210 │应交税金及附加 │
│22 │211 │应付工资 │
│23 │212 │应付社会保障金 │
│24 │231 │预提费用 │
│25 │261 │长期应付款 │
│ │ │ 三、净资产类 │
│26 │301 │事业基金 │
│27 │302 │固定基金 │
│28 │303 │专用基金 │
│29 │304 │财政补助结存 │
│30 │305 │拨入专款结存 │
│31 │306 │事业结余 │
│32 │307 │经营结余 │
│33 │308 │事业结余分配 │
│34 │309 │经营结余分配 │
│ │ │ 四、收入类 │
│35 │401 │财政补助收入 │
│36 │403 │上级补助收入 │
│37 │404 │拨入专款 │
│38 │405 │科研收入 │
│39 │406 │技术收入 │
│40 │407 │试制产品收入 │
│41 │408 │学术活动收入 │
│42 │409 │科普活动收入 │
│43 │410 │预算外资金收入 │
│44 │412 │附属单位缴款 │
│45 │413 │其他收入 │
│46 │415 │经营收入 │
│ │ │ 五、支出及成本费用类 │
│47 │501 │拨出经费 │
│48 │502 │拨出专款 │
│49 │503 │专款支出 │
│50 │504 │事业支出 │
│51 │505 │经营支出 │
│52 │516 │上缴上级支出 │
│53 │517 │对附属单位补助 │
│54 │519 │所得税 │
│55 │520 │结转自筹基建 │
│56 │521 │科研成本 │
│57 │522 │技术成本 │
│58 │523 │试制成本 │
│59 │524 │学术成本 │
│60 │525 │科普成本 │
│61 │526 │经营成本 │
│62 │529 │研究室(车间)费用 │
│63 │535 │管理费用 │
│64 │536 │财务费用 │
│65 │539 │税金及附加 │
└────┴───────┴─────────────────────┘
附件二: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金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的库存现金。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库存现金的数额。
四、有外币现金的科学事业单位,应分别按人民币及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存入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各种款项。
二、科学事业单位将款项存入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存在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各种款项的余额。
四、有外币存款的科学事业单位,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应按银行存款的不同种类及银行账号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第105号科目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销售或转让商品、产成品及科技产品等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
二、科学事业单位收到应收票据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试制产品收入”、“经营收入”、“应收账款”等有关科目。
三、应收票据到期收回,按实际收到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按实收票据利息,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四、科学事业单位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当实际收到款项小于票面金额时,借记“银行存款”、“经营支出”、“事业支出”、或“财务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当实际收到款项大于票面金额时,借记“银行存款”,贷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五、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持有的未到期的应收票据余额。
六、本科目应按应收票据的种类和单位设置明细账,并应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详细登记每一笔应收票据的基本情况。
第106号科目 应收账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因销售科技产品、商品、提供技术转让、进行技术性服务或学术、科普活动等业务,应向购货、受让单位收取的款项。
二、发生应收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试制产品收入”、“经营收入等”有关收入科目。
收到款项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确认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规定程序批准核销时,借记“事业支出”、“经营支出”或“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为借方余额,反映单位已确认收入,应向购货单位或受让单位收取的账款余额。
五、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设置明细账。
第108号科目 预付合同款
一、本科目核算科学事业单位委托其他单位承担科技开发项目或课题、组织学术、科普活动等任务,按照合同规定预付给承担任务单位的合同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