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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部关于汽车行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细则

汽车行业国际标准化工作细则
 (机械汽(1996)52号C 1996年1月16日)

  1 根据原国标发〔1985〕042号和技监局〔1992〕372号文件和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章程的规定,“ISO/TC22道路车辆,ISO/TC77旅居挂车,IEC/TC69电汽车和电卡车”的国内技术归口工作,由全国汽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全标委)秘书处(挂靠在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负责,其管理程序为:
  国家技术监督局一→机械部汽车司(以下简称汽车司)一→全标委秘书处—→各分标委秘书处
  2 全标委秘书处的任务
  2.1 根据国家技术监督局和汽车司对有关ISO、IEC归口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组织全标委下属各分标委,搞好各ISO/TC(技术委员会)和SC(分技术委员会)的国内归口工作。
  2.2 提出或调整负责归口的ISO、IEC各TC、SC相应“P”、“O”成员身份的建议。
  2.3 督促检查各分标委秘书处对ISO、IEC标准草案及要求回函表态文件回函表态及投票情况。
  2.4 组织翻译出版归口的正式ISO、IEC标准。
  2.5 将ISO、IEC有关会议预报及时转发至各分标委秘书处及汽车司,根据各分标委秘书处国内工作情况提出参加国际技术会议的建议名单,报汽车司审定。
  2.6 做好本系统ISO、IEC国内技术归口工作年度总结,上报汽车司和国家技术监督局并抄送有关分标委秘书处。
  2.7 做好咨询服务工作。向汽车行业及其它有关人员提供ISO、IEC标准、标准草案、标准文件及其译文,提供查阅、检索、复制和技术咨询。
  2.8 综合研究并分析汽车行业ISO、IEC归口工作和积极采用国际标准的情况,提出工作建议。
  3 各分标委秘书处的主要任务
  3.1 按照有关工作程序,各分标委对ISO/DIS、CD、NP和其它要求回函表态的文件依据《ISO文件草案提出意见和表决投票的办法》(见附件)的要求认真研究,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答复意见,正在讨论的国际标准草案、文件要组织有关专家结合我国国情进行认真的研究讨论(必要时可进行试验验证),然后提出意见,有条件的可提出我国建议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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