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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机械委关于开展工商企业派遣出国实习进修人员工作的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出国实习培训人员结束在国外的学习、工作时,应填写“工商企业出国实习培训人员个人小结表”交驻外管理机构,并向国内原派出单位提交业务小结和回国后工作计划。

第三章 思想政治工作

  第十二条 思想政治工作的任务,是使出国实习培训人员坚持又红又专的方向,铭记自己对社会主义祖国的现代化建设所肩负的责任,勤奋学习,刻苦钻研,为尽速改变本单位面貌作出贡献。
  第十三条 思想政治工作的主要内容是:
  (一)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教育;
  (二)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的教育;
  (三)发扬优良传统,保持民族气节的教育;
  (四)认清资本主义本质和抵制资产阶级腐朽思想影响的教育;
  (五)提高警惕,加强团结,加强组织观念和安全保密的教育。
  第十四条 思想政治工作要从国外环境和派出人员的思想实际出发,讲求实效。要注意调查研究,实事求是,要善于区别政治问题、思想问题和生活作风问题的界限,也要善于看清它们的内在联系。对政治问题,要坚持原则,慎重、妥善地处理;对思想问题要具体分析,用疏导的方法,提高认识;对生活作风问题,要加强教育,切忌简单化。
  第十五条 出国实习培训人员应根据不同情况,按国外企业、单位、城市或地区,组织起来,选举产生负责人。负责人人数按实习培训人员多少而定。组织起来的目的是在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上互相关心、互相帮助;开展必要的社交活动和文娱体育活动,等等。

第四章 对外活动

  第十六条 出国实习培训人员应注意结交实业界、科技界、学术界的朋友,建立友谊,促进技术交流。在交往中,要实事求是地介绍我国情况和建设成就以及我国政府的对外政策。要注意不卑不亢,内外有别。
  第十七条 出国实习培训人员不得参加所在国及其他国家的政治组织,不得参加所在国或外国人组织的政治活动。不介入罢工等活动。
  第十八条 积极开展对台湾、香港、澳门同胞的工作,同他们交朋友,扩大爱国统一战线。要高举爱国主义旗帜,根据不同对象,顺乎自然,进行工作,但不要强人所难,急于求成。在交谈中,实事求是地介绍祖国情况和光明前途。对有分歧的问题,要有理有据地表示我们的原则看法,避免进行争论;对恶意挑衅的,可晓以大义,但不予纠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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