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多层次、多渠道增加科技和教育投入
26.鼓励企业增加投入。运用政策手段和经济杠杆,引导、鼓励企业逐步增加科技和教育投入,并使其成为投入的主体。到2000年,大中型企业技术开发经费占销售额的比例不低于3%。企业用于职工教育的费用应在确保占工资总额1
.5%的基础上,逐步达到2%。
27.确保政府有效的投入。充分利用国家计划的投入,集中用于解决影响机械、汽车工业振兴的关键技术及重大技术装备的开发和产业化,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机械工业技术发展基金主要用于解决行业共性基础技术发展先进制造技术和支持高技术产业化。同时要积极探索基金增值的途径,保持基金支持的连续性。
各级地方政府应根据机械、汽车工业振兴纲要、机械、汽车工业“九五”科技发展计划及教育发展计划,结合本地区的优势和发展需要,重点进行投入。
九、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28.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促进企业、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走向国际市场。继续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围绕机械、汽车工业关键技术,开拓双边和多边政府间的合作渠道。充分发挥协会、学会等民间科技团体的作用,支持民间对外科技活动。
鼓励建立中外合资、合作的研究开发机构。
继续努力扩大机电产品出口,提高出口产品的档次和技术含量,逐步加大技术出口、成套装备出口所占的比重。
进一步做好授予研究院所、高等院校对外经贸经营权的试点工作,逐步扩大授予经营权的单位。通过扶持、引导及自身的努力,加速试点单位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走向国际市场。
29.做好派出培训与引进人才工作。坚持“按需派遣、保证质量、学用一致”的原则,制订系统的境外培训、进修计划,培养一批具有现代决策观念、掌握先进管理方法及先进科学技术的高级管理人才和技术骨干。
按照“保证重点,按需聘请,长短结合,以短为主”的原则,与专项技术紧密结合,利用有限的经费,以咨询、管理、讲学及合作研究等多种方式积极引进国外智力。
十、加强对科技和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科技工作的联动保证体系
30.加强领导,建立联动体系。机械、汽车工业各级主管部门及企业的领导班子必须把抓科技进步和教育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建立“例会制度”,专题研究科技和教育工作,切实解决困扰科技进步和劳动者素质提高的重大问题,并把科教兴业纳入任期目标,常抓不懈。一把手要亲自抓“第一生产力”,努力学习现代科学技术知识,增强科技意识,善于用科学的态度、思想和方法处理问题。在重大科技问题上要充分征求专家的意见,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