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工业部
煤炭内部审计统计报表及报表填报要求和指标解释
(1998年1月21日 煤审综字〔1998〕第17号)
本套报表是根据审计署审计统计报表的填报要求并结合煤炭审计工作具体情况制定的。全套报表共9张,其中煤审统1表是主表,2-6表为表1的附表,对表1起补充说明的作用。7表是审计机构情况表;8表是审计人员情况表;9表是煤炭大专院校和设计院专用表格。
一、填报要求
1、填报范围:本套报表作为煤炭内部审计机构统一使用的内部审计统计报表格式,由国有煤炭企事业单位逐级汇总填报。
2、各省煤炭管理机构、煤科总院、部属集团公司、地质总局等报表汇总单位在填报时,应在“所属单位”项下将所属各单位数字按顺序分别填列。
3、填制审计统计报表所使用的数据,要以审计结论和决定为准,务必做到数字真实、准确。不得漏报、不报或瞒报。如遇审计结论和决定变更,需要调整报表数据,一般应在当年第四季度统一调整,并在编表说明中予以说明。
4、本套报表中,除煤审统6表“在审项目”指标、煤审统7表“审计机构情况表”、煤审统8表“审计人员情况表”和煤审统9表“院校、设计院审计情况表”,应反映报告期末的数字以外,其余各指标均应填报累计数。
5、上报煤炭部报表的数据(金额),以万元为单位,万元以下四舍五入,不保留小数。
6、本套报表分数据统计报表和审计报表填表说明两部分。
统计报表之间,数据之间凡有对应或勾稽关系的,都应对应或勾稽相等。
审计报表填表说明应具备以下内容:①对表中数字作简要分析说明;②对严重违纪问题和损失浪费数额大的事项作简要说明;③审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作法;④地方有关部门或单位对煤炭企业乱摊派、乱收费情况;违反《
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规定,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和不执行国家给煤炭企业特殊政策的情况;⑤需要反映的其他问题。
7、报送时间:本套报表均为季报。全套报表连同数据软盘应在季后二日内报送到部审计局。
8、各省煤炭管理机构、部直管企事业单位应向部审计局报送煤炭内部审计统计报表1份,其他企事业单位应向上级煤炭管理机构报送报表。
二、报表指标解释和勾稽关系
(一)《审计情况报表》(煤审统1表)
指标解释:
1、已审单位:系指报告期内审计机构独立审计或以审计机构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审计,并作审计结论和决定的独立核算的会计单位。如一份审计结论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核算的会计单位,应按所涉及的单位数填列。同一审计对象,年内进行了多项审计,只统计一次。
2、已完成审计项目个数:系指报告期内审计机构独立审计或以审计机构为主,其他部门配合审计完成的审计项目个数。
3、查出违纪金额总额,系指报告期内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中确定被审计单位违纪金额的累计总数。
4、已纠正处理违纪金额:系指内部审计机构或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的要求处理纠正的违纪金额数。
5、纠正违纪金额比例:系指报告期内内部审计机构或被审计单位已按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处理纠正的违纪金额的累计总数与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中确定的被审计单位违纪金额累计总数的比率。
6、审计责任目标本期计划:系指报告期内内部审计机构经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审查确定上报的促进企业扭亏增盈审计责任目标计划数。
7、促进提高经济效益金额:系指审计报告、审计结论中提出的增收节支建议,经被审单位认可后,在本年度内能实现的增收节支总金额。
8、纠正处理违纪金额增加企业利润数额:系指内部审计机构或被审计单位纠正处理违纪金额,收缴或调整帐目后增加的企业净利润数额。
9、查出损失浪费金额:系指审计报告中指明,经被审单位认可,由于决策失误、盲目生产、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的损失浪费总金额。
10、移送贪污贿赂案件:系指经审计,已移交监察及司法部门处理的贪污贿赂案件件数。
11、移送贪污贿赂案金额:系指经审计,已移交监察及司法部门处理的贪污贿赂案件涉及的金额。
12、移送监察部门处理:系指经审计,已移交监察部门处理的人数。
13、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系指经审计,已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的人数。
14、财务决算审签单位:系指对财务决算实行审计签证的单位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