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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关于印发《煤炭行业康居工程规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煤炭行业康居工程从1996年开始实施,用5年时间完成,每年建房1000万平方米,才能达到人均居住面积8平方米的目标。具体规划目标如下:
  1996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1997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解决人均居住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困难户;
  1998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平方米;
  1999年改造20%的危房,解决20%的无房户,人均居住面积达到7.5平方米;
  2000年危房改造完毕,解决无房户的住房问题,人均居住面积达到8平方米,住房成套率达到60%。
  六、康居工程的资金来源和资金应用
  (一)到2000年,煤炭行业住房达到小康水平,需新建住房5200多万平方米,共需资金310多亿元,才能达到人均8平方米。即每年应新建住房1000万平方米,按每平方米造价600元计算,共需住房资金60多亿元。
  (二)企业建房资金,主要来自三个方面:
  第一部分,向国家或外部借入资金。从1992年开始,国家不再无偿投入。1995年给我部安居工程贷款2000万元,1996年增加贷款规模7000万元。另外,再加上新井,续建井的住宅建设投入,国家各项贷款占建房总投资的10%。
  第二部分,企业自有建房资金及房改后形成的资金。
  1、企业公益金中用于建房的资金。
  2、企业每年提取的住房折旧。
  3、根据各企业住房现状和经济效益,每年拿出部分维简资金建房;房改后单位资助的公积金,经财政部门核定,在成本或费用中列支的资金。
  4、出售存量住房的净收入。
  企业以上四项投入,占建房总投资的60%。
  第三部分,个人住房消费基金。
  1、个人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租赁保证金;
  3、职工住房集资款。
  以上三项属于个人应付未付款,可作为单位建房周转金使用,个人投入约占总投资的30%多。
  企业建房资金主要来源于企业和个人,国家投资占建房总投资的比例较小。今后,随着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和消费结构的调整,职工个人住房消费的投入比例,将会占主导位置。
  七、康居工程计划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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