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校历
1、校历是学校安排教学工作及其他工作的基本依据,应按学年用表格的形式编制。
2、教务科应在每年五月底编制出下一学年度的校历,经校长办公会议审批后,印发到各部门和教师。
3、校历的主要内容:
(1)学年和学期的起止时间;
(2)每学期教学活动周数及年、月、日的具体日历;
(3)寒暑假起止时间;
(4)开学、注册、入学教育、军训、校运动会、公益劳动、毕业教育的日期和法定节、假日。
(二)教学进程表
教学进程表,是每学期对各班级教学活动作出的具体安排。
1、教学进程表应包括班级名称、课程名称、任课教师姓名、本学期课程总学时数以及按周次、课程、各周时数、教学实习、公益劳动、考试课程及日期等内容。
2、教学进程表,由教务科会同专业科根据校历、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编制。编制时应妥善处理好各课程和教学环节之间的衔接,班级周学时应控制在24~28学时之间。
3、下学期教学进程表应经教务副校长审批,并在放假前四周编好,印发给各部门和教研组,并作为任课教师编写学期授课计划的依据。
4、教学进程表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三)教学任务表和教师教学任务书
教务科应根据各专业实施性教学计划,将下学期各班级开设的课程名称、开课周数、周学时数、总学时数以及使用教材等编成教学任务表,于每学期第12周以前分别下达到各有关教学科(室)。
各教学科(室)将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安排到各有关教研组,教研组应统筹兼顾、择优、合理安排任课教师,经教学科(室)主任同意,教务科审核、汇总,报教务副校长审批后,由教务科于放假前两周给教师下达教学任务书。
(四)排课、调课与停课
1、排课(课程表)
新学期教学进程表和任课教师确定后,由教务科编排出班级课程表和任课教师课程表,经教务科长审批后,班级课程表在新学期上课前发到班级,任课教师课程表和教学任务书一起于放假前发到教师手中。
(1)编排课程表时,要考虑到教师和学生的教与学的效果和课量负荷的均衡,同门课程在一周内的授课时间要适当分散。
(2)理论性较强的课程一般应排在上午,实践课和艺体课一般排在下午。
(3)一般应安排教师单班授课,上合班课须经教务科长同意。每周授课在10学时及以下的教师,不得安排上合班课。
2、调课
(1)课程表一经排定公布后,不得轻易变动。因特殊原因必须调课时,任课教师应在三天前提出,并填写《调课申请单》,经教研组长同意,报教务科批准后下达《调课通知单》,方能调课。
(2)因故必须由他人代课时,由教研组提出,教学科(室)主任批准,报教务科备案,方能代课。
(3)若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手续,私自调课或代课者,应按教学事故处理。
3、停课
为保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不得随意停课。因故必须停课时,要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通过,任何个人无权决定停课。课表列出的自习课与上课同样重要,必须予以保证,学校的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利用学生自习课时间搞其他工作或活动。
(五)教室日志
教室日志是反映学生出勤情况、教师执行教学大纲和学期授课计划情况,复核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的原始记录。教室日志由教务科统筹管理。
(1)教室日志的内容一般有:授课日期、教学内容提要、课外作业数量、课堂纪律、学生出勤和教师参加辅导情况等。
(2)任课教师每次授课后均应严肃认真地逐项填写;每次辅导要及时签名。
(3)排入课程表的实践性教学,也应记入教室日志。
(4)专业科每周检查一次,教务科至少四周检查一次各班级的教室日志,统计学生出勤情况和检查教学进度。发现问题应及时了解原因,采取措施,加以纠正。
(六)教学质量检查
教学质量检查是一项常规性的工作,学校应建立和健全教学质量检查制度,以保证各项教学任务的完成。
1、日常教学检查制度。
(1)教案检查制度:教研组应每月检查一次本组教师的教案和教学进度情况,并利用教研组活动时间进行教案质量分析。教务科每学期抽查一次教案,并作好记录,定期组织优秀教案展评工作。
(2)听课制度: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课堂听课。校长每月听课不得少于2次,教务副校长不得少于3次,教务科长和教学科(室)主任不少于4次,听课要有记录,要与教师交换意见,肯定优点,提出问题和改进意见。要提倡教师之间互相听课,互相帮助,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3)检查作业制度:主要是了解学生负担的轻重和教师批改作业的情况。教研组在全学期内,应对本组全体任课教师至少检查一次。教务科和教学科(室)要定期进行抽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