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煤炭工业部关于切实抓好1996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煤炭部关于切实抓好
 1996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996年1月1日 煤安字(1996)第1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神华集团公司、华晋焦煤公司、伊敏煤电公司:
  经过全煤炭战线共同努力奋斗,1995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局面好转,死亡人数和死亡率均较1994年下降。但发展不平衡,重大恶性事故未得到控制,安全生产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为了巩固发展已取得的成果,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和重大、特大瓦斯煤尘事故大幅度下降,现对1996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做如下决定:
  一、1996年安全生产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和总体思路
  1、指导思想
  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靠科技进步,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进行综合治理;严格执行国家和煤炭行业有关安全法规,坚持依法办矿、依法治矿;深化改革,理顺安全管理体制和机制,落实各级、各部门、各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指导,促进防治重大事故工作和事故多发单位工作有较大起色。
  2、奋斗目标
  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考核指标1.4,奋斗目标1.0;国有地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考核指标5.0,奋斗目标4.5;乡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考核指标9.5,奋斗目标9.0(全国煤矿1996年安全控制指标见附件);基本建设:万米死亡率考核指标1.5,奋斗目标1.0;国有重点煤矿控制一次死亡十人以上的瓦斯煤尘、水灾、冒顶、坠罐、跑车、皮带着火等重大恶性事故;地质勘探、机械制造、火工厂消灭死亡事故。
  3、总体思路
  继续坚持突出一个重点、搞好两个整顿、坚持三个原则、狠抓四个强化。即:突出防治瓦斯煤尘、水灾等重大恶性事故的工作重点;搞好矿办小井和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两个整顿;坚持安全生产重奖重罚的原则,坚持现场管理“三不生产”(不安全不生产,不消除隐患不生产,不落实措施不生产)的原则,坚持事故处理“三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狠抓强化现场管理、强化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强化培训教育。
  通过以上措施,努力控制重大、特大恶性事故发生,使煤矿安全生产实现稳定好转。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