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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关于颁发《“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

煤炭部关于颁发
 《“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的通知
 (1996年5月15日 煤政字(1996)第190号)


各煤管局、省(区)煤炭厅(局、公司),各直管矿务局(公司),北京矿务局、华晋焦煤公司、神华集团公司、伊敏煤电公司:
  《“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经多次讨论修改,现予颁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并将贯彻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报部。

附:     《“九五”时期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纲要》

              (一九九六年五月)

  “九五”时期,正处在世纪之交,是煤炭工业改革与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期间,我国将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全面完成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部署。煤炭是我国的主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占75%左右。这种格局在今后较长时期内不会有大的改变。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和国民经济发展对煤炭的需要,促进煤炭工业摆脱困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纲要。
  第一部分 煤炭工业的形势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八五”期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及有关部委的支持下,煤炭行业坚持深化改革,转换机制,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扭亏增盈为目标,优化产业结构,减人提效,加强管理,各方面都取得了明显成效。煤炭工业总的形势是好的。
  煤炭生产稳步增长。1994年全国煤炭产量12.3亿吨,1995年产煤12.92亿吨。“八五”期间,平均每年增长4000万吨,年均增长率3.4%,满足了国民经济快速发展的需要。“八五”期间煤炭基本建设开工矿井208处、11025万吨,投产矿井188处,新增能力9655万吨。国有重点煤矿扭亏增盈工作有了进展。随着煤价的逐步放开,亏损额由1990年的55.7亿元,下降到1995年的10.3亿元。实施建设100处高产高效矿井的规划。到1995年已建成53处,这些矿井的效率由2吨/工提高到6吨/工以上。减人提效取得成效。1993年到1995年共精减、分流50万人,其中净减少30万人,原煤全员效率提高到1.78吨/工,比1990年提高46.3%。国有重点煤矿多种经营、第三产业有较大发展。1995年产值达300亿元,比1990年增长2倍多。安全生产状况有所好转。国有重点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1990年的1.429降到1995年的1.179,下降17.5%;国有地方煤矿和乡镇煤矿的百万吨死亡率,也分别下降了2.3%和33.9%。乡镇煤矿清理整顿工作开始起步。“八五”期间,乡镇煤矿快速发展,1995年产量达5.76亿吨,为缓解全国煤炭供求紧张局面起了重要作用。为了促进乡镇煤矿健康发展,1994年3月,国务院召开全国乡镇煤矿工作会议,明确了对乡镇煤矿的“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的“十字方针”,全面部署了清理整顿工作。1994年底国务院又颁布了《乡镇煤矿管理条例》和《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两个行政法规,为搞好乡镇煤矿的清理整顿和改造提供了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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