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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煤炭法》宣传活动月安排意见的通知

  4.要在认真宣传《煤炭法》的同时,加强行政执法组织机构和队伍建设,为下一步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做好准备。还要利用《煤炭法》正式生效前的这段时间,逐章、逐条、逐款地对照法律规定,对本地区、本单位存在的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清理,区分轻重缓急,研究制定出切实的整改方案,并准备在12月1日后付诸实施。

煤炭法宣传口号


  1.热烈祝贺煤炭法颁布实施。
  2.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自1996年12月1日起施行。
  3.掀起学习、宣传、贯彻煤炭法的热潮。
  4.认真学习煤炭法,大力宣传煤炭法,坚决贯彻煤炭法
  5.贯彻落实煤炭法,促进和保障煤炭工业的发展。
  6.学习贯彻煤炭法,加快煤炭工业两个转变的步伐。
  7.合理开发利用煤炭资源,依法保护煤炭资源。
  8.禁止乱采滥挖破坏煤炭资源,禁止超层越界开采煤炭资源。
  9.国家保障国有煤矿的健康发展。
  10.坚持“扶持、改造、整顿、联合、提高”方针,促进乡镇煤矿正规合理开发、有序发展。
  11.开办煤矿必须依法提出申请,经煤炭管理部门依法审批。
  12.从事煤炭生产,必须依法取得煤炭生产许可证。
  13.开采煤炭资源必须达到规定的煤炭资源回采率。
  14.国家支持煤矿企业发展多种经营和综合利用。
  15.国家取缔土法炼焦,禁止新建土法炼焦窑炉。
  16.煤矿必须坚持安全生产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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