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物资部门与财务部门、生产部门、基建部门的协作,管好、用好物资采购资金。
--有条件的地区,基本建设及更改、技措项目的物资资金,财务部门可以直接给物资部门划拨预付款。由物资部门统筹使用,保证供应。
--维修项目的物资资金,财务部门可以根据项目计划及物资部门提出的物资清单,将所需资金交物资部门统一掌握。由财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核。
七、加强物资管理工作
大力推行物资标准化管理,制定工作标准,做到凡事有人管,凡事有标准,凡事有监督。
加强物资质量、价格监督管理工作。各级物资部门要选用取得行业许可证的企业的产品,要比质比价,坚决防止质次价高的产品流入系统。
加强信息工作。及时准确地收集、整理、传递国内外市场信息,逐步建立起以部物资局为中心,辐射各网省局、覆盖基层单位物资部门的市场资源及价格信息的网络。
加强统计管理工作。按国家统计局的要求和部物资局统计工作的规定,及时、准确地上报统计报表。
加强储运管理工作。储运管理要讲科学性、时效性和经济性。要因地制宜,联储、联运,发挥各级物资部门所在地的优势和有利条件。
要积极试行加工“配送”业务。利用中心库,24小时配送,减少基层单位资金占用,提高供应水平。
八、强化服务意识和竞争意识
对重点工程,提倡现场办公,了解需求,落实资源,组织供应。我们提倡的竞争,表现在质量以优取胜,服务以好取胜,价格以廉取胜,交货以快取胜。
九、加强审计监督
各级物资部门要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反腐倡廉。要加强物资部门的审计、纪检和监察工作。基层单位的财务、审计、监察部门对物资部门每年进行1-2次审计。
十、加强领导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各级领导要重视流通领域的工作,加强对物资部门的领导。
--要加强物资部门领导班子和物资队伍的建设。
--建立物资全过程管理办法,实行程序化管理。
--清仓利库,制定库存最高限额。
--加强考核,制定奖惩办法。工作业绩与干部的使用、职称评定、工资奖金直接挂钩。
各单位结合具体情况,制定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