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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对《哈尔滨市列为全国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请示》的复函
国家科委、国家体改委关于对《哈尔滨市列为全国科技
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请示》的复函
((92)国科发改字603号 一九九二年九月八日)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我市列为全国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的请示》(哈政呈〔1992〕46号)文收悉。
经研究,决定将哈尔滨市作为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并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哈尔滨市“八五”科技经济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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