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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印发《监狱财务制度》和《监狱会计制度》的通知

  第三十八条 罪犯改造经费支出明细表是反映罪犯改造经费支出项目明细情况的报表。各项目按预算科目分“项”、“目”列示。
  第三十九条 监狱专项经费支出明细表是反映狱政设施维修经费支出项目、技术装备经费支出项目和其他专项经费支出项目明细情况的报表。各项目按预算科目分“项”、“目”列示。
  第四十条 往来款项明细表是反映监狱年末债权与债务情况的报表。往来款项明细表的项目应按债权与债务的类别和户名,分项列示。
  第四十一条 监狱基本情况表是反映监狱警察和罪犯的人数以及其他有关情况的报表。
  第四十二条 监狱应按财政部门或监狱主管部门的规定报送月份、季度和年度会计报表。
  月报是反映监狱截止报告月份资产负债状况和监狱收支情况的报表。月报要求编报资产负债表和监狱收支总表,于月份终了后5日内报出。
  季报是分析、检查监狱季度资产负债状况和监督收支情况的报表,应在月报的基础上较详细反映监狱财务收支的全貌。季报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监狱收支总表、监狱收入明细表、监狱警察经费支出明细表、罪犯改造经费支出明细表和监狱基本情况表,于季度终了后10日内报出。
  年报(决算)是全面反映年度资产负债状况和监狱收支执行结果的报表。年报要求编制资产负债表、监狱收支总表、监狱收入明细表、监狱警察经费支出明细表、罪犯改造经费支出明细表、监狱专项经费支出明细表、往来款项明细表、监狱基本情况表,于年度终了后20日内报出。
  第四十三条 监狱的会计报表,要保证数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必须经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负责人审核签章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第四十四条 监狱在报送月报、季报、年报时都必须编写报表说明书。报表说明书包括报表编制技术说明和财务情况分析说明。
  报表编制技术说明主要包括:采用的主要会计处理方法,特殊事项的会计处理方法,会计处理方法的变更情况、变更原因、以及对财务收支情况和结果的影响等。财务情况分析说明包括:预算执行情况,资产占用和使用情况,人员经费开支水平及增减变化情况等。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五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可根据本制度,制定实施细则,并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四十七条 本制度自1997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1.监狱会计科目


    2.监狱会计凭证样式
    3.监狱会计帐簿样式
    4.监狱会计报表

附件1:         监狱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会计科目表

----------------------------
  顺序号  |  编 号  |    名  称
-------|-------|------------
       |       |一、资产类
   1   |  101  |  现金
   2   |  102  |  银行存款
   3   |  103  |  有价证券
   4   |  104  |  暂付款
   5   |  105  |  库存材料及物品
   6   |  106  |  固定资产
       |       |二、负债表
   7   |  201  |  暂存款
       |       |三、净资产类
   8   |  301  |  固定资产基金
   9   |  302  |  经费结余
   10  |  303  |  其他结余
       |       |四、收入类
   11  |  401  |  拨入经常性经费
   12  |  402  |  拨入专项经费
   13  |  403  |  其他收入
       |       |五、支出类
   14  |  501  |  经常性经费支出
   15  |  502  |  专项经费支出
   16  |  503  |  拨出经常性经费
   17  |  504  |  拨出专项经费
   18  |  505  |  其他支出
----------------------------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第101号科目 现金
  1.本科目核算监狱的库存现金。
  2.监狱收支现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支出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监狱应设置“现金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帐款相符。
  4.有外币现金的监狱,应分别按人民币、外币设置“现金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监狱库存现金数额
  第102号科目 银行存款
  1.本科目核算监狱存入银行的各种款项。
  2.监狱将款项存入银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等有关科目;提取和支出存款时,借记“现金”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监狱应按开户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原始凭证编制记帐凭证,按照业务的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结出余额。收到银行对帐单后应及时与银行对帐。月份终了,监狱帐面结余与银行对帐单余额之间如有差额,应逐笔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属于未达帐项,应按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整相符。
  4.有外币存款的监狱,应在本科目下分别按人民币和不同的外币设置“银行存款日记帐”,进行明细核算。
  监狱发生的外币银行存款业务,应将外币金额折合人民币记帐,并登记外币金额和折合率。外币折合为人民币记帐时,应按业务发生时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币中间价折算。年度终了(外币存款业务量大的单位可按季或月结算),监狱应将外币帐户余额按照期末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币中间价折合人民币,作为外币帐户的期末余额。调整后的各外币帐户人民币余额与原帐面余额的差额,作为汇兑损益分别列入“其他收入”或“其他支出”科目。
  5.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监狱的银行存款数额。
  第103号科目 有价证券
  1.本科目核算监狱购入的有价证券
  2.购入有价证券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兑付本息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本金)和贷记“其他收入”(利息收入)科目。
  3.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尚末兑付的有价证券本金数。
  第104号科目 暂付款
  1.本科目核算监狱的待核销和待结算的款项。
  2.发生暂付款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有关科目;结算收回或核销转列支出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经常性经费支出”、“专项经费支出”、“其他支出”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务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待核销和待结算的暂付款数额。
  第105号科目 库存材料及物品
  1.本科目核算监狱库存的材料和物品。
  2.购进材料和物品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发出、领用材料和物品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科目按材料和物品的类别、品种有关项目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监狱的材料及物品的实际库存数额。
  第106号科目 固定资产
  1.本科目核算监狱固定资产的价值。
  2.监狱固定资产应按下列规定,确定其价值,登记入帐:
  (1)购入、调入的固定资产,应按买价、调拨价以及包装费、运杂费、安装费、车辆购置附加费等入帐。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应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入帐。
  (3)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扩建的,应按原有固定资产帐面原值,减去改扩建过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加上由于改扩建而增加的支出记帐。
  (4)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记帐。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照同类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记帐。接受固定资产时发生的各项费用,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6)无偿调入和旧存的固定资产,不能查明原价的,估价入帐。
  (7)已投入使用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的固定资产,可先按估计价值记帐,待确定实际价值后,再行调整。
  购置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差旅费,不计入固定资产价值。
  3.已经入帐的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外,不得任意变动:
  (1)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2)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3)将固定资产的一部分拆除;
  (4)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
  (5)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监狱购建或有偿调入固定资产时,借记有关支出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基金”科目。
  5.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按评估确认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基金”科目。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重置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基金”科目。
  7.有偿转让、变卖固定资产,按其帐面价值销帐,借记“固定资产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同时,按实际收到的变价款项,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8.盘亏、毁损、报废的固定资产,按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后,按帐面价值销帐。毁损、报废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发生的清理费用,记入“其他支出”科目。
  9.监狱应设置“固定资产登记簿”或“固定资产卡片”,按固定资产类别进行明细核算。
  10.本科目借方余额,反映监狱所有固定资产价值的总值。
  第201号科目 暂存款
  1.本科目核算监狱发生的临时性暂存、应付未付等待结算款项。
  2.收到暂存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冲转或结算退还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现金”等科目。
  3.本科目应按债权单位或个人名称设置明细帐。
  4.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尚未结算的暂存款数额。
  第301号科目 固定资产基金
  1.本科目核算监狱各种来源所形成的固定资产基金。
  2.增加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或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减少固定资产基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固定资产”科目。
  3.本科目贷方余额,反映监狱拥有的固定资产基金总值。
  第302号科目 经费结余
  1.本科目核算监狱年度经费预算执行结果。
  2.年终结帐时,将“拨入经常性经费”科目的贷方余额、“拨入专项经费”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借记“拨入经常性经费”科目、“拨入专项经费”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年度使用上年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4.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监狱经费滚存结余。
  第303号科目 其他结余
  1.本科目核算监狱除财政拨款以外的其他收支结余。
  2.年终结帐时,将“其他收入”科目的贷方余额转入本科目贷方,借记“其他收入”科目,贷记本科目。
  3.本年度使用上年结余时,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4.年终本科目贷方余额为其他收支滚存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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