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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制发1997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财政部关于
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八批)的决定
》(发布日期:2003年1月30日 实施日期:2003年1月30日)宣布失效
财政部关于制发1997年国家预算收支科目的通知
(财预字〔1996〕436号 1996年12月10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分金库,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解放军总后勤部,中央总金库,国家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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