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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关于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国家计划委员会关于中国拍卖
 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的通知
 (计司收费函(1998)41号 一九九八年四月二十九日)


国家国内贸易局市场建设管理司:
  你司《关于重新给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核定收费标准的请示》(司发市综字〔1998〕9号)收悉。经研究,现将中国拍卖行业协会拍卖师培训等收费标准重新核定如下:
  一、拍卖师培训费(含讲课费、外地教师聘用费、教材费、场地租用费、其它杂费等)按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计收。
  二、报名考试费(含试卷、准考证、阅卷费、考场租用费等)按每人次80元计收。
  三、注册费:首次注册20元/人,再次注册(每年一次)1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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