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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关于不同意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司法部关于不同意河南省驻马店地区社会治安
综合治理研究会成立律师事务所的批复
(司发函〔1996〕089号 一九九六年三月十八日)
河南省司法厅:
你厅《关于我省驻马店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能否成立律师事务所的请示》〈豫司发律字(1995)258号〉收悉。经研究认为,驻马店地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会设立律师事务所,不符合国务院批准的《
司法部关于深化律师工作改革的方案
》的精神和司法部有关规定,因此不同意其设立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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