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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圳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关于制止不正当压价竞争的通知

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转发深圳市建设局、规划
 国土局关于制止不正当压价竞争的通知
 (建办设(1995)第193号 一九九五年)


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有关计委,各计划单列市建委:
  最近,深圳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制止不正当压价竞争的通知》,这对规范深圳勘察设计市场,保证合理的勘察设计周期,确保勘察设计质量,避免精制滥造,维护勘察设计单位的合法权益,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不正当的压价竞争,在全国勘察设计市场不同程度的存在,影响很大,各部门、各地区要加强领导,认真研究解决。可参照深圳市的做法,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认真执行。
  二、各地区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应结合“合同管理”,对各单位执行勘察设计收费标准情况进行监督。对不正当压价承揽任务的合同,应拒绝登记,责令重订;对不正当压价承揽任务的单位,应进行行政处罚或罚款。
  三、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加强对行业内勘察设计单位的管理,实行平等竞争,坚决制止不正当的压价;在项目决策、审批时,要严格把关,防止勘察设计粗制滥造,影响项目建设的质量、效益和水平。
  四、各级勘察设计协会,应制定行规行约,约束会员单位,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行规行约的单位,要在行业内部通报,直至取消单位会员资格,同时建议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或经济处罚。
  希望各部门、各地区按照上述精神,尽快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执法机构,杜绝不正当的压价竞争,为勘察设计行业创造一个平等竞争的市场,确保勘察设计质量,促进行业改革的健康发展。

          深圳市关于制止不正当压价竞争的通知
       (深圳市建设局、规划国土局深建字〔1995〕
        第224号文 一九九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市属及驻深各勘察设计单位:
  为了加强勘察设计市场管理,保证勘察设计质量,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深圳市建设局和深圳市规划国土局,认为深圳市勘察设计协会,深勘设协字〔1995〕第015号《关于制止不正当压价竞争的决议》,对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有利,两局对此表示完全支持。为使该决议顺利执行,结合目前我市勘察设计市场的具体情况,现作如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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