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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办公厅印发《关于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意见》的通知

  国家经贸委、中组部将举办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探索国有大中型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经验和方法,指导面上的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工作。
  国家经贸委认定的第一批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定点院校是:北京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吉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陕西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山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江苏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上海市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湖南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四川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广东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北京煤碳管理干部学院、北京电力管理干部学院、石油化工管理干部学院、有色金属管理干部学院、河北企业管理培训中心和中国工业科技管理大连培训中心。
  承担工商管理培训的院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经贸委和中组部的要求组织学员培训,确保培训质量。国家经贸委将检查培训情况,如有质量问题将根据《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实施意见》的规定,取消其工商管理培训院校的资格。
  建立培训考核登记制度。学员学完所有课程,考核合格由培训院校发给统一印制的“工商管理培训证书”,同时填写“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登记表”,在一个月内分送企业、企业上级人事干部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和“国家经贸委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素质情况信息库”。
  七、工作步骤
  1997年3月底以前,各地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按照本意见制订所属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规划和组织填写调训计划表,并同时报国家经贸委培训司审批,报定点院校备案。
  1997年3月底以前,国家经贸委认定的上述定点院校须将“九五”期间举办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计划报国家经贸委培训司。
  1997年4月底以前,(1)国家经贸委、中组部举办的第一期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开学;(2)国家经贸委在汇总和协调各地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调训计划后,下达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总体调训计划;(3)各地区、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各定点院校按照国家经贸委的总体调训计划,开始全面组织实施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工作。
  八、说明
  1997年,首先进行500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待随着国务院重点联系企业名单的逐步扩大,重点企业领导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将陆续扩展到1000户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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