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997年起,在四年的时间里对1000户企业的正、副董事长、总经理、监事会负责人(主席)、党委书记等领导人员及其后备干部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一次比较系统的工商管理培训,计划培训1万人。
三、培训内容
培训内容既要注意知识更新,也要注意联系。结合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和当前国有企业的实际情况,借鉴国内外工商管理培训的内容,重点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企业党建和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实践、管理经济学、现代生产管理(新产品开发与技术改造)、会计报表分析、公司理财、市场营销、经济法、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企业战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领导方法与领导艺术等,培训中还要根据企业改革的实际情况和当前国际经济趋势、国家政策和企业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请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就国家政策和企业改革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举办专门讲座。学员进行深入研讨,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的办法。
四、培训形式与方法
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的工商管理培训,每人在经认定的培训院校或中心脱产学习一般为三个月。后备干部的工商管理培训,每人脱产学习时间可延至四个半月。培训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集中一次脱产或分段脱产的办法进行。培训要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注重现实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做到按需施教、学以致用。要把学习理论与案例分析结合起来,把补充知识与提高能力结合起来,把讲授、研讨、自学结合起来,切实提高在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管理能力。
五、组织领导与分工
国家经贸委负责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组织领导和管理,认定培训院校,组织编写教学大纲和教材,汇总并下达总体调训计划,会同中组部举办培训班。
各地区经贸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具体工作实施,上报本地区、本部门所属1000户企业的调训计划。1000户企业户数较多的地区和部门,经国家经贸委批准,可按企业隶属关系举办本地区、本部门的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班;企业户数较少的地区应组织学员到国家经贸委认定的定点院校参加工商管理培训。各地区经贸委、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或负责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部门,要按照国家经贸委的调训计划和干部管理权限负责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的学员抽调工作。
六、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