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关于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进行
工商管理培训的意见》的通知
(国经贸培(1997)118号 一九九七年三月十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经贸委(经委、计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委,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院校(中心):
现将《关于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贯彻执行。
附件: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调训计划表(略)
关于1000户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意见
根据中共中央《1996年—2000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和中组部、
国家经贸委联合下发的《“九五”期间全国企业管理人员培训纲要》(国经贸培〔1996〕382号文)提出的“着重抓好国务院重点联系的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领导人员培训”的要求,落实江泽民同志在最近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关于“要加大培训力度,帮助企业领导干部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经营管理水平”的指示,现提出对1000户(目前为500户,以下同)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的意见如下:
一、培训目的和要求
通过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工商管理培训,使他们较系统地掌握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工商管理知识,熟悉国家的宏观经济管理和对企业改革的有关政策;提高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使企业领导人员成为善于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办好社会主义企业的经营管理者,提高驾驭企业走向市场的能力。
1000户企业是国家的骨干企业,对其领导人员及其后备干部进行的工商管理培训要高标准、严要求,要真正体现国家对国有资产经营者的要求。通过培训重点解决三个问题:第一,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后备干部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提高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的自觉性与坚定性,从党和国家的大局出发增强搞好国有企业的使命感、责任感;第二,针对企业领导人员在经营思想、经营观念、思维方式等方面还存在的不足,使其转变观念,提高适应“两个根本性转变”的能力;第三,针对企业领导人员知识结构上的弱点,使企业领导人员及其后备干部掌握工商管理必要的知识,提高市场经济下的企业管理能力,决策能力。
二、培训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