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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印发《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原则
  1、坚持市场实现程度是检验技术创新成功与否的最终标准,紧密围绕市场,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2、坚持企业是技术创新的主体,充分发挥国内外各方面科技力量的作用,坚持“产学研”联合,促使企业成为决策的主体,开发的主体,投资的主体,利益分配的主体和承担风险的主体。
  3、坚持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的有机结合,把建立健全企业的技术创新体系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内容和搞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关键环节。
  4、坚持技术创新与引进技术消化吸收、技术改造、产品质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的紧密结合。
  5、坚持“有限目标,突出重点,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工作方法,以大中型企业为重点,并积极引导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
  三、主要目标
  到2010年,通过15年的努力,基本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自身发展规律的技术创新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型企业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名牌产品和关键技术的开发能力,产品在国内具有较高市场占有率,并在国际市场上具有一定竞争优势;技术进步成为提高我国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的主要途径,为我国实现第三步战略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九五”期间,要初步形成以企业为主体,政府宏观指导、社会服务组织积极参与以及各方面协同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及运行机制。显著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市场竞争能力、经济效益。紧密围绕1000户重点国有企业,抓好2个城市、20户企业试点,300家企业建立技术中心,根据市场的需求,组织实施500个重大技术创新项目,开发5000项重点新产品,形成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品牌产品和专利技术,使大型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名牌产品和较长远的技术储备,使企业的产品市场占有率和高附加值产品比重有较大提高。重点行业初步具备关键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能力,开发和掌握一批行业、区域以及对国民经济有重要影响的主导产品、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
  四、“九五”时期的重点任务和措施
  1、要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转变观念和工作方式,积极引导企业开展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的技术创新工作。
  2、加强宏观调控体系建设,引导和规范技术创新活动。研究制定技术创新工作的规划、计划、政策、措施和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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