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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经贸委印发《关于大力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七、各地方和部门要按照技术创新的工作思路,转变工作方式,在思想观念上,从管理部门组织推动为主向以企业为主体转变;在管理方式上,从计划调控为主向政策引导和市场引导为主转变;在工作内容上,从组织企业的产品开发为主向引导企业面向市场、增强创新能力为主转变;在运行机制上,从企业独立进行产品开发为主向以企业为主体开展技术创新,进行“产学研”联合、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创新的有机结合转变。各级领导要提高认识,转变观念,真正把技术创新工作作为落实中央提出的“两个根本性转变”的具体工作内容,保证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组织实施相应的工程,编制相应的规划计划,抓一批试点企业,研究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具体内容、办法、措施,研究制订出相应的政策法规,扎实有效地开展技术创新工作。

附件一:
           听取技术创新工作汇报的会议纪要
      (国阅〔1996〕64号(一九九六年四月十四日))

  3月20日上午,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国务委员宋健主持会议,听取技术创新工作的汇报。国务院副秘书长徐志坚,国家经贸委、国家科委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国家科委副主任徐冠华、国家经贸委副主任李荣融分别就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开展技术创新工作思路和今后工作重点等作了汇报。
  据汇报,为了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技术创新工作的指示精神,国家科委和国家经贸委分别做了大量工作。国家科委在两年多的时间里,通过组织力量深入调研和选择一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试点等有关工作,提出技术创新工程要以提高产业整体技术水平和市场竞争力为宗旨,以改革为动力,以需求为导向,立足于产业特别是支柱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机制和能力的建设,促进科研、开发与生产和市场的结合,促进产学研结合。“九五”期间,要努力提高产业技术创新能力,加强科研成果的转化,大力促进产业化,在“九五”未期使我国一些产业关键技术以自主开发为主,产业总体技术水平与国外先进水平的差距缩短,为下世纪产业技术升级提供一定的技术储备作出贡献。同时要促进建立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机制,促进科研院所以多种形式进入企业,使企业逐步成为技术开发主体。通过与地方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密切合作,逐步从国有企业、企业集团、乡镇企业、高技术企业等,特别是配合国家经贸委在国家确定的1000户国有大型企业中选择一批企业进行技术创新试点,培育不同类型的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建议国家科委、国家经贸委建立协商与沟通渠道,在推进技术创新试点示范、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与自主研究开发相结合以及建立技术创新统计体系等方面加强合作。国家经贸委从1994年初开始,提出了“九五”技术创新工作思路,1995年提出了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并布置了开展企业技术创新工作。提出开展技术创新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企业,应重点加速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促进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解决企业的活力问题,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和发展能力。通过实施企业技术创新工程,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以产品为龙头,以效益为中心,以管理为基础的自主创新的技术进步机制,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产品的技术含量、附加值和市场竞争能力,以及企业的管理水平,从而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九五”期间的工作重点应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措施,引导企业开展有效的技术创新活动,推动社会中介服务组织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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