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节电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节约千瓦发电容量的投资只有新建电厂千瓦容量造价的15%~50%;用户单位节电平均成本只相当于终端电价的1/3左右,节电投资回收期平均不到一年。据测算,“九五”期间,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可减少电力建设投资490—630亿元,扣除节电投入实际可减少社会支出300—400亿元。
(二)可行性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八届全国人大提出的建立在效率和节约基础之上的资源配置方式,要求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环境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节能节电已成为共识,为制订和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创造了良好的宏观环境。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照明工业通过引进、开发和技术改造,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能力有了很大的发展,初步形成了高效照明器具的产业规模,并成为照明器具生产大国。目前,照明器具生产企业有1000多家,电光源产品有60多个门类3500多个品种规格,灯具产品有30多个门类5000多个品种规格。1994年,电光源的年产量已达40亿只,其中白炽灯24亿只,荧光灯3亿只(含紧凑型荧光灯8000万只),灯具12亿台(件)。紧凑型荧光灯的产量已占世界产量的1/3以上,其中80%出口,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的质量也基本达到了世界先进水平。
我国的照明电光源以传统的低效白炽灯为主,其次是粗管荧光灯。高效照明器具,尤其是高效电光源应用不多,普及率很低。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对居住条件和照明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高效照明器具的需求将越来越大。
当前,推行照明节电产品存在的问题突出表现在,技术水平低,产品质量不稳定,寿命短,与国际水平差距较大;生产企业普遍规模较小,工艺落后;照明器具产品结构不合理,原材料和配件的协调发展程度差,不能适应产业化发展的要求;有关照明器具生产和使用的标准、法规和政策很不完善;照明器具市场比较混乱,低价、低质、假冒、伪劣产品对市场冲击很大等。这些问题都将在实施“中国绿色照明工程”中深入研究和解决。
二、预期目标
通过“中国绿色照明工程”的实施,促使高效照明器具的推广使用,大幅度节约照明用电,减少环境污染,促进以提高照明质量、节能降耗、保护环境为目的的照明电器新型产业的发展。
(一)节约电力。经专家测算,“九五”期间推广紧凑型荧光灯、细管型荧光灯3亿只以及其它高效照明产品,可形成终端节电220亿千瓦时的能力,可削减电网峰荷720万千瓦,相当于少建978万千瓦装机容量的电站,节约电力建设资金490—630亿元。
(二)减少环境污染。以电站节电268亿千瓦时计,到2000年可减少二氧化硫排放20万吨,二氧化碳排放74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