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五”时期,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围绕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方针,加强法制建设,强化政策导向,依靠技术进步,搞好基础管理,加大宣传力度,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大幅度提高能源、原材料的利用效率,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主要奋斗目标
1.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宏观管理体制。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转变政府职能,形成以法律法规规范和约束企业,以经济政策鼓励和扶持企业,以技术示范和典型经验引导企业,以宣传和信息指导企业为主的间接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宏观管理体制。
2.贯彻“三改一加强”的方针,结合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在逐步形成有利于节约资源、降低消耗、增加效益的企业经营机制中,探索和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微观管理体系。
3.重点组织好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技术改造示范工程,技术上水平,经营上规模,产品上档次,达到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国际先进水平。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企业和年综合能源消费总量5千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建立比较完善的、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科学的节能管理制度。
4.“九五”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主要指标。
2000年每万元国内生产总值能耗(按可比价格计算)由1995年的3.94吨标准煤下降到3.19吨标准煤,累计节约和少用能源3.5亿吨标准煤,节能率达到4%;主要耗能产品综合能耗均有较大幅度降低。“九五”期间累计节约钢材700万吨,节约和代用木材8500万立方米,推广散装水泥5.8亿吨;工业“三废”综合利用实现产值1000亿元;废旧物资回收利用总值达到1800亿元;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产业,形成年替代常规能源2000万吨标准煤能力。
三、“九五”资源节约综合利用的主要措施
(一)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结构节能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在深化改革中合理调整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企业结构,促进结构节能和能源消费结构的合理调整。“九五”时期要大力发展低耗能的第三产业;发展技术密集型产业,提高产品的高附加值;发展规模经济,提高规模效益;大力发展生物质能和可再生能源;限制耗能高产品的发展。
(二)加快法制建设